“一起理财”网络帐本(账本)【理财交流】〖理财圈〗租用他人许可证卖烟 被判拘役三个月
    
 
租用他人许可证卖烟 被判拘役三个月
发起人:好好520  回复数:0  浏览数:762  最后更新:2011/11/10 10:28:50 by 好好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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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他人许可证卖烟 被判拘役三个月
  未取得烟草经营资格,北碚男子刘某打起他人主意---租用他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卖烟,结果被执法部门查获。昨日,北碚区烟草专卖局通报,刘某涉嫌非法经营罪,近日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同时并处5000元罚款。
  "可不可以把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报停?"今年3月5日,北碚区烟草专卖局政务大厅,一男子前来咨询。"前几天你才批发了烟,为啥要报停?!"专卖科科长余进询问。经耐心开导,男子终于道出了实情。
  男子自称杨某,是一名卷烟经营户,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是从去年1月起,他同时将许可证租给了邻居刘某从事烟草经营。其间,他多次要求刘某将许可证还给他,被对方拒绝。担心被烟草执法部门处罚,只好前来申请报停。
  北碚区烟草专卖局随即展开调查。"刘某当时态度很强硬,反倒称他经营的烟店就是杨某的。"昨天,该局专卖科副科长徐浩介绍,为翔实掌握相关证据,他们联手警方展开调查。最后,刘某只好如实承认了租赁许可证从事烟草经营的行为。
  刘某供认,他从事酒水批发生意,想到卖烟也可赚钱,但自己又不符合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去年1月起,他从烟草经营户杨某手里租来许可证,双方还签下合同,每年租金两千元。每一次进货,刘某都是以杨某的名义前往辖区烟草公司申报的。
  徐浩称,依照《烟草专卖法》规格,从事烟草专卖业务,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不得从他人处租赁。刘某涉嫌非法经营,随后被移送司法机关。北碚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中查明,从去年1月至案发,刘某非法使用杨某提供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非法经营卷烟业务,涉案金额14.3万元。10月20日,该院做出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刘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及追缴违法所得。
  与此同时,北碚区烟草专卖局对经营户杨某也作出了停业整顿半个月的处罚决定。
漫长而短暂的人生之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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