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变房东”是误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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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深蓝记忆 回复数:0 浏览数:797 最后更新:2011/8/20 18:27:45 by 深蓝记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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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蓝记忆 发表于 2011/8/20 18: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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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变房东”是误解 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明舜说:"认为"一个司法解释就能改变人们的婚恋观"是片面的。因为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出现了这类纠纷才有了司法解释。需要批判和警惕的是那种把婚姻关系工具化、功利化的倾向。 " 北京市律协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芳认为,从司法解释的价值取向来看,是承袭了婚姻法并尊重中国文化传统和婚俗习惯,是基于身份关系保护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法律基于婚姻保护了身份利益,而不是单纯的个人财产利益。因此 "老公变房东"等说法是对司法解释的误解。不过专家也指出,新司法解释对财产关系过分关注。李明舜说,例如房屋的问题,房屋笼统地被作为财产的规定就不合理。一般说来,房产有的是作为投资用的,有的则是婚姻家庭必须的住所,不是简单的商品,而是家的载体,应该属于有别于一般商品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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