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病史仍可获保险保障 多次赔付的重疾险适合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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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大小人物 回复数:0 浏览数:711 最后更新:2010/4/20 8:27:51 by 大小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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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人物 发表于 2010/4/20 8: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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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病史仍可获保险保障 多次赔付的重疾险适合谁
目前传统的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规定,投保人一次患病得到理赔后,保险合同即终止, 投保人便失去了后续的保障。此时因为投保人有了患病史,绝大多数的保险公司都会将他们作为"非标准体"不予承保,这样他们便永远失去了再次获得保险保障的机会。针对这些投保人面临的尴尬境地,有一些保险公司推出了多次理赔的重疾险。 多次赔付重疾险市场有需求 据了解,当前市场上的典型产品,如华夏人寿的华夏附加长期重大疾病保险,信诚人寿的"无忧三保"多次理赔重疾医疗保障计划等。谈及多次赔付重疾险存在的必要性,华夏人寿保险公司的总精算师张科认为,我国社会医疗保障制度"保而不包"和大病治愈率越来越高是两个重要因素。 社保制度"保而不包" 我们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的特点是低保额,广覆盖。目前的报销范围是起付1300元,自付比例为3%~15%,且上限17万元。据统计,我国人口57%的医疗费用是自行负担的,即使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一旦住院,平均40%~50%的医疗费用仍需自行负担,新农合保障的程度就更低了。更不用说由于住院而损失的看护费、营养费、交通费和误工费等间接费用。 大病治愈的可能性越来越高 随着科技的进步,高精尖医疗设备的应用,对于重疾的诊断和治疗都有了很大提高。过去无法治愈的疾病,现在已可治疗,如大部分的器官移植手术术后存活率已达到90%以上,45岁以下患有心脏病的成年人,手术后有80%的概率可以存活3年以上甚至更久,被确诊患癌症开始,5年后依然存活的概率男性为65%,女性为78%,2/3的中风病人可以治愈等。但毋庸置疑的是,存活率提高都是以高昂的医疗费用为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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