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理财”网络帐本(账本)【理财交流】〖理财圈〗重视责任免除条款
    
 
重视责任免除条款
发起人:chenfeiyu  回复数:0  浏览数:661  最后更新:2009/2/24 18:58:22 by chenfei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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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feiyu 发表于 2009/2/24 18:58:22
重视责任免除条款
  2005年,市民王某的儿子因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2007年7月,某保险公司代理人吴某向王某推销保险产品。闲谈时,王某告诉对方儿子被判刑之事。吴某听后,更游说其投保,并称其子情况糟糕,不如与王某一同购买3份投连险产品,10年后便能获得不小的收益,生活费用也能有着落。王某听后就心动了,也没细看合同条款就决定投保,并代为儿子的保单签了名。
  事后,王某将此事告诉女儿。后者查看保险合同后,发现上面写明犯有抢劫、吸毒等罪者是不能投保的。王某方知受了代理人吴某的误导,随即向保险公司提出了退保申请。
  上述案例说明,保险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本,由于保险公司不可能什么责任都承担,因此任何保险合同中都会有责任免除条款。
  譬如,一般人身保险合同都将吸毒、抢劫等故意的违法犯罪行为列为责任免除条款范围。上述案例中,代理人吴某有可能是业务不精,也有可能是故意误导消费者,因此才造成了麻烦。此案一方面说明,保险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对代理人的培训、教育、管理等工作;另一方面也提醒投保人,购买保险务必看清责任免除条款的具体内容,以免花了钱却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难免"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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