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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离婚房”如何避纠纷?
购买“离婚房”如何避纠纷?
发起人:
深蓝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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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9
最后更新:2008/9/23 21:40:51 by
深蓝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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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23 21:40:52
#1
深蓝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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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离婚房”如何避纠纷?
购买"离婚房",首先应分析所购买的房产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然后根据不同情形采取合理方式规避风险,减少或避免购买此类房产的交易纠纷。
如果房主是在婚前购买此套房产的,根据现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房主有权自主决定出售,无须征得其配偶的同意,即交易不会因房主办理离婚手续而受到影响。如何认定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若买入此套房产的时间早于领取结婚证的时间,则属于婚前购买;反之,则属于婚后购买。
如果房主是在婚后购买此套房产的,即便产权证上只有一个人名字,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若确定属于该种情形的,可以要求房主的配偶出具一份《配偶同意出售证明》,以避免他们在离婚过程中,因财产分割产生纠纷而影响到房产交易。
除上述两种情形外,还有一种例外,即房主夫妻在出售前已对该房产进行财产公证。此时,需要看公证文书中该房产属于一方还是双方,必须由公证书中的权属方出具《同意出售证明》并协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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