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让我想起了前几天在QQ上收到的一条消息
大家看看吧
1、ATM取出假钱--->银行无责2、网上银行被盗--->储户责任3、银行多给了钱--->储户义务归还4、银行少给了钱--->离开柜台概不负责5、ATM机出现故障少给钱--->用户负责6、ATM机出现故障多给钱--->用户盗窃,被判无期7、广东开平银行行长贪污4亿--->判12年8、ATM多吐17万给老百姓许霆--->判无期
声明:转发不会送人民币,但如果觉得作为消费者,全中国十三亿储户不公平的,请转发
现在的银行就这么强势吗?霸王条款就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吗?或视而不见?
越寻思越上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