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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开车的?来交流一下费改税的问题吧?
发起人:西湖龙井  回复数:7  浏览数:7597  最后更新:2008/12/6 14:30:51 by 西湖龙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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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8 22:27:12
西湖龙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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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改税"还是"费加税" 燃油税为何不听证<!--/title-->

<div class=news_base2_bluetxt style="FONT-WEIGHT: normal">车主质疑此时出台似“让我买单” 专家认为匆匆“开征”尚欠火候</div><div class=article_main><!--content-->

 

 在民营的东上海加油站贴着加油让利的告示。

  昨天上午,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在就进一步扩大内需的发布会上表示,这次国家燃油税改革的总体要求是 “公平、规范、节约、减负”四个原则,燃油税费改革方案正在进行修改完善,将尽快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但 “燃油税”内容、征求意见的方式和方法都还没有确定。

  近期,国际油价已从每桶140美元左右大幅下跌至50美元左右。一项互联网调查显示, 3/4的网民对油价存在不满情绪。

  但是,当时随着国际油价上涨而 “水涨船高”的中国油价此时却没有跟 “国际接轨”。与此同时,国家已开始拟定12月1日启征燃油税,千呼万唤了好几年的 “税改费”似乎已剑在弦上。对此,不少车主对油价高位不下就开始征税表示了不满,截至昨天, 2000多名车主联名上书国家发改委,要求先降价再征税。车主质疑,急着上马的燃油税似乎不是 “费改税”,反倒成了 “费加税”,增加了用车成本。

  专家建议,明年1月1日启征燃油税为佳。“征税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如召开听证会等。”

车主上书:支持“费改税”,反对“费加税”

  11月23日,来自全国各地的1773名车主 “联名上书”国家发改委,就成品油以及燃油税的事宜,请求政府能够先进行成品油降价,再讨论开征燃油税。截至昨天, “联名上书”的车主人数已经增至2000余名,仍不断有车主要求加入上书行列。但国家发改委至今还没有就此 “联名上书”给出 “公开回应”。

  在1773名车主上书给国家发改委 《关于请求降低成品油价格的报告》中,记者看到,车主们表示: “我们支持征收燃油附加税。但是,这个税制的产生过程应该听证,公开,应当经过正当立法程序,让各利益方参与进行公开讨论后,达成较为公平的方案后实施。”但他们同时认为:“成品油价格下调、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开征燃油附加税取代养路费的改革,这三件事情并非需要同时进行。完全可以顺应形势,先降价再进行燃油税讨论。”

  参与此次上书的本市车主王小姐告诉记者, “我非常支持燃油税的实施,因为 ‘费改税’既体现了公平的原则,同时也利于环保。但我反对 ‘费加税’,因为这样车主的负担可能不降反升。”王小姐认为,降低油价和实行燃油税完全是两件事情,不能混为一谈。 “12月份就要强制实施燃油税有拍脑门决策之嫌,其实很多问题都没有理清。”

  另一名上海车主老戴拿着一叠税费单,给记者算了一笔帐:“现在每年交的养路费是1200元,除此之外,还有上海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费,每年1800元;车船税每年450元;监护费每年12元等等。当然,这里面还没包括出省时的路桥费了。”按老戴的理解,如果取消养路费,不过是取消了众多收费中金额较低的一种, “若开征燃油费,那必然是减掉的少,加上的多。”因此,老戴对开征燃油税后是否可以减少开销的问题并不抱乐观态度。 “不管什么时候收税,起码要基于一点,那就是把油价先降下来。”老戴认为,如果油价依然走高,那无论以什么方式征税,征何种税,都不会让私家车主们享多大的优惠。

  “国际油价最低时都降到50美元/桶以下,为什么中国的油价在涨价时坚持 ‘国际接轨’,跌价的时候就选择性失明了呢?为什么现在我们国家的油价已经远远高出了美国的油价?”参与此次上书发改委的北京车主章女士告诉记者, “不降油价就急着征收燃油税,我觉得非常不合理。”她认为,中石化和中石油在我国属于垄断型企业,对垄断油企所谓 “中国石油是以每桶90美元进口”的说法,章女士有些难以理解, “经营者的决策失误凭什么要消费者买单?”即便中石化和中石油真的亏损,也不能用老百姓的口袋来填补,“他们盈利时想到过我们吗?”

  记者了解发现,其实大多数的车主都是赞成并且支持国家实行 “费改税”的政策,但眼下更多的车主担心此次 “费改税”不彻底,最终导致 “费加税”,总体上反而增加了车主的用车成本。

  车主们纷纷表示: “老百姓其实没有其它的要求,只是希望新政能够真正带来一些实惠。”

“燃油税”应召开“听证会”

  经过了十多年的筹划、准备、商讨,我国 “燃油税”拟定在12月1日正式上马。 11月26日,国务院总理****在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指出,应审议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方案,并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那么除了积极的 “公开征求意见”,即将上马的燃油税还缺了些什么?

  在1773名车主上书给国家发改委 《关于请求降低成品油价格的报告》中,记者发现,车主们普遍认为目前的燃油税出台并不符合法定程序,并一致要求就国家实行燃油税的这一政策召开听证会。他们提出,召开听证会是开征燃油税的一个基本前提,是燃油税出台应当具备的正当程序。在燃油税出台之前,必须先公布相关细则,使全体公民知晓具体方案后,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各利益代表方意见,进行辩论修改,并经人大或国务院批准立法后实施。

  那么,召开听证会和 “公开征求意见”到底有什么不同呢?

  华东政法大学税法专家陈少英教授告诉记者, “应该要召开听证会”。她解释,听证会和公开征求意见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听证会是利益的各方坐在一起讨论和商榷,并有权决定是否通过实施所采取的政策。

  但是公开征求意见就不同了,它是国家给出一个方案听取各方的意见,任何一个市民都可以向政府部门提出自己的意见,但是最终决定政策是否实行的还是国家。

  同样,对于公开征求意见,市人大代表厉明也表示,征求意见还是居高临下地俯瞰,并不是真正平等的对话。

  厉明认为,若想使民意的表达更加畅通,燃油税费的改革方案必须经过听证。 “听证会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所获得的效果是不同的。”厉明给记者打了个比方, “听证会上有20个听证员,如果15个人不同意,方案就无法通过。”同时,厉明表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就是民众很难知情, “最终,往往民众的意见根本敌不过垄断集团的私利。”

  对于到目前为止,燃油税费改革方案只采取了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而没有召开听证会,陈少英教授认为, “按照正常的程序应当要召开听证会,但是我国的一些行政机关普遍比较强势,可能就会出现不走民主程序、不走立法程序、不开听证会的现象。”她认为,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召集各利益方,包括石油公司、交通运输部门、纳税人、广大的车主代表等, “大家一起坐下来商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税收法定”原则会不会阻拦燃油税施行

  在我国,纳税应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根据我国 《立法法》第8条的规定, “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只能通过立法来制定。同时,考虑到我国经济社会正在转型期,所以 《立法法》第9条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授权国务院立法。

  “但是现在燃油税并没有通过人大的立法,也没有文件显示人大已经授权国务院立法。”本次受1773名车主委托,向发改委提交“联名上书”的代理律师、北京德润律师事务所刘家辉告诉记者, “不按照相应的规定走完法定程序,如此仓促地推出燃油税应该说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记者在 《关于请求降低成品油价格的报告》中看到,很多车主其实也是将矛头指向了这一点。他们在 “联名书”中提到,根据我国税收征管法,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刘家辉表示,通过立法来确立燃油税的地位和权威,其实也是民心所向。

  刘家辉向记者解释,推行燃油税要走法律程序,这也符合我们国家的 “税收法定”原则。同时, 《公路法》第36条也没有明确是否可以由国务院来制定相关条例。

  陈少英教授对此的解释是: “其实我国有一部分的税收都没有经过立法的程序,而是通过制定条例的形式出现。”

  她告诉记者,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是由于立法需要一定时间、一定的程序,要有一批专业的人员,所以非常耗时,如果现在国家马上要实施燃油税法,基本上没有时间来走这些立法程序。但她同时举例,其实 “企业所得税法也是经过了13年的慢慢磨合和成熟,才上升到法律的。即使是现在的增值税,也只能属于法规的范畴。”

  陈少英教授认为,我国目前的税法订立尚处在摸索和探究的阶段,很多地方还非常不成熟,如果马上要将燃油税上升到法律的层面不现实。 “其实很多国家现在也非常推崇先推条例再立法。”她并不赞同不走立法程序就属违法的说法,她指出, “在一些情况下,人大也可以通过授权紧急立法,或者燃油税的实施也可以先制定 《条例》再逐步完善。”

“税改费”年末启征太过仓促

  其实我国拟实行 “费改税”已经准备和筹措了多年,那为什么曾经千呼万唤不出来的燃油税,突然间非常急切地就要推出并付诸实施呢?

  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的罗茜律师认为,由于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油价普遍下跌,政府部门便认为这是一个非常的征税时机。“在这个时候征税,老百姓对税费的接受能力会比较强,政策实施会比较有效。”但相对于律师的理性分析,车主们认为税费改革的 “强制实施”似有点 “让我们补贴企业在油价上的经济损失。”

  但是,无论是业界的专业人士还是广大的车主都同样表示,如果真的从12月1日就开始征收燃油税, “实在太仓促了,很多问题都还没有解决。”

  “路桥费”的存在成为了 “税改费”的第一阻碍。不少车主表示, “如果真的是税改费,就应当彻底取消各种费用,但是现在还留了不少小尾巴,不就成了税加费?”陈少英教授对此解释, “这确实是一个问题,但是由于许多地方的路桥都是民间私人投资的,投资成本还没有完全收回,要在现阶段马上就取消路桥费的可能性非常小。”但她同时指出,这个费应该只是暂时性的,趋势是成本收回之后就会全面停止路桥收费。

  除了 “路桥费”,今年已经缴纳的 “养路费”也成了实行燃油税的 “关卡”问题。上海车主叶先生告诉记者, “今年7月就交了新一年的养路费,收税了这笔钱会退还我吗?”他希望有关方面能够关注此事。陈少英教授认为, “如果燃油税确定马上实施,国家应该出台相关的退费之举,或者出台另外的补偿措施。”

  陈少英教授告诉记者,实行燃油税确实是一种进步,体现了公平的原则。同时,燃油税属于生态税的一种,是与我国提倡的 “节能减排”相呼应的,有积极的环保意义。另外,税改费也是一种必然的趋势,由于现在国内普遍存在乱收费的情况,统一收税可以有效控制混乱的局面。但她建议,征收燃油税可以从明年的1月1日开始,这样不仅能够避免部分 “养路费”的问题,同时可以调整时间召开听证会,以听取各方意见,避免因过于仓促而留有遗憾。 “12月初就开始征收,并不是一个好的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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