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是八月,我最美丽的生日的季节。
我总是一袭黑衣,穿红色绣花鞋,在编辑部里飘来飘去。
我在这样的风里等待爱情。我找同类异性,爱着不可能的爱。
直到我认识了江枫眠。
他在一家广告公司做企划,30岁左右,离异。有着一张极清秀的脸。
我喜欢他的名字,江枫眠。并且觉得这个名字背后肯定有一个极美的女子。夜夜江枫渔火对愁眠。
我们自然而然地开始恋爱。
江枫眠说我像鬼。冷,然而诡艳。仿若《聊斋》里的那个女子。
每次分手,江枫眠紧紧地拥着我,唤我胭脂。他说胭脂是他一生中最疼爱的女子。
我以为这一次是真的了。我把我单身宿舍的钥匙给了枫眠。
不上班的日子,我们在屋里看书、下围棋,高兴的时候我喜欢在他的衣襟上绣我的名字——胭脂。一件又一件,不厌其烦。雪白的衬衫,玫瑰红的线,胭脂两个字极艳,像妩媚的狐仙。
原来这样的名字就该绣在男人的衣襟上的。
我开始设想我们的未来:生一个女儿,叫江绝艳……
我以为这一次不会变了。
然而一天晚上我在江枫眠的衣襟上发现了口红的痕迹,覆在胭脂的名字上。极浅的红,想来是个年轻的女子。
我想听江枫眠的解释。
但是他不肯。
他说,你如果认识以前的我,也许你会原谅现在的我。
我叹口气,站在镜前抚摸自己的脸。我竟然,已经老了。
那天夜里,我把与江枫眠有关的信件全部撕碎了。
是冬天。雪在窗外飘。春节到了。
钟沅回来了。钟沅,我的初恋情人。
如果不是因为五年前我的拒绝,钟沅一气之下去了深圳,也许这个时候我们早已结婚。
此次回来,钟沅衣锦还乡。他以一套房子加50万作资本,向我求婚。
50万元!
我不可能无动于衷。我想考MBA,我想买电脑,我想去日本旅游……
钟沅白天请我去喜来登喝早茶,中午在郊区的温泉度假村游泳,晚上在全市最高的旋转餐厅喝威士忌加冰、看风景。
这样的夜里,这样的音乐,我闭上眼睛和钟沅在烛光下跳舞。
我在想一个男人。
我已不可自拔。我的痊愈,须经过另一个人来完成,这是像我这类不独立的女子的悲哀。
我没有天长地久的计划。
这一夜我接受了钟沅的求婚。
他说,左手离心近一些。于是我的左手无名指上多了一枚钻戒。
第二天我们去拍二寸黑白结婚照。钟沅问我,什么时候结婚。
我说8月16日,我27岁的生日那天。
春节一晃而过,钟沅回深圳了。
我觉得冷。
一个人的晚上我学会了玩游戏机。几天之后,俄罗斯方块的成绩由七千增至九万七千。堆积起来的越来越高的方块,全是寂寞。
夏天到了。六月的风拂起我黑的衣裙。杂志社开辟了一个文艺专栏,由我当主持人。写完拦头语,我署下了主持人胭脂这个名字。
藏了一冬的泪,竟纷纷而落。
我一直以为我忘记了。有时候去看电影、听音乐,总以为枫眠就坐在身边,转过头去和他说话才发现他并不在。然而枫眠又无所不在,他充斥着我的整个思维。每次电话铃响,总以为是他。
于是我记得7月9日是江枫眠的生日,冲动之下我在这一天邀他来宿舍喝酒。
许久不见,江枫眠穿淡蓝色堡狮龙T恤,我依稀看见从前我绣上的名字。只是他不再唤我胭脂,他叫我:林,依,凡。
我们都是不胜酒力的人。
那一夜,江枫眠没有回去。
我的白色的床单下铺满了曾经撕碎的缠绵,我们在过去的爱情上翻滚誓言。
那天晚上,我穿了一身白,悼念自己即将逝去的贞洁。
我在江枫眠31岁生日这天,成为女人。
这夜之后,我远离了江枫眠。我甚至怀疑我们是否真正的接触过。因为我比从前更觉空虚和冷。
一天又一天地呆在编辑部里,我把自己埋在方格纸和发稿笺之间。
有天中午不知是谁开了小小的无线电,一个女子哀娩地唱着——“我从梦中醒来,我不会永远清纯可爱……我的美丽要你的温柔才能保留下来……我不是每次失恋后都能从新再来……”
那女子低低地唱着,我捧着因不再年轻而过分盛妆的脸。岁月从我指间流淌过去。我因等待而等待。
天气渐渐凉下来。像多年以前,我大学时代的早晨,灰蓝的天,下着小雨,校园忧郁而静默。
我一直沉沦在寂寞里。
我想结婚。
多少个清晨,半睡半醒之间,我恍恍惚惚地觉得有一个男人躺在我身边,好象是枫眠,清秀的脸。他仿佛跟我说话,一声一声地唤我——胭脂……我们总还有时间再恋爱一次……真的恋爱……胭脂,一直是我最疼爱的女子……
我常常圆了这样的梦而落泪。这么久了,我的心里是这样的想他,但是我却始终不肯原谅他。
江枫眠,他把我的血忘记了。
天气终于开始凉了。钟沅自深圳寄来单位的证明,我托朋友去办结婚登记。因为身体不适,我去做了婚前检查,结果我怀孕了。
我想静一静。
不结婚也不要紧,只是没个人说话。周末可以坐在家里写小说。把右腿搁在左腿上,十分钟转变一个姿势,再把左腿搁在右腿上——这样一坐可以坐掉整个周末。日子一天天过去,一辈子也就完了。
静过之后,我忽然地感到绝望。
我在去与留之间犹豫。烟一根根抽着,牙齿被熏成难看的黄,肤色黯淡,并且夜夜失眠,我需服下许多的安眠药。
这一夜,我自此不想醒来。
在我最后的记忆里,我给枫眠打电话。我看着手腕上的血说,我爱他。
醒来的时候我在医院。
枫眠的衣上满是血迹。我忘记了,他还有我宿舍的钥匙。我看见了他衣襟上我的名字:胭脂。只是,玫瑰色的红加上血的红,我看不清……
劫后的我不肯相信他的求婚,还有眼泪。
我终于在8月16日这天如愿以偿地嫁给了钟沅。
9个月后我生下一个女孩。
钟沅给她起了一个极普通的名字。然而每年秋天的时候,我便用一根玫瑰色的红线,细细地在她小小的衣服上绣一名字:江绝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