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友小素相恋七年了,虽然一起逛街的时候,我也会盯着过路的美女瞄上几眼,但这并不影响我和她之间感情的健康发展。
爱一个男人,就要给他充分的私人空间,这是我常常给她灌输的先进爱情理念。一个老在后院烧火的女人,家里不可能有一个成功的男人。一个男人在外面拼死拼活,为的什么?还不是为了让自己爱的女人过的幸福?既然这样,女人就应该给男人多一些体谅。
小素从来不认为我说的有道理,但也不会反驳,只是每次都会笑着打击我道:“坏人,你就那点坏心眼儿,只要我在你身边,你就甭把脑袋瓜想偏了!”
我的小名就叫坏人,这还得托小素的福,是她给我取的这个外号。那还是我大肆的时候,和洒哥一起跟潮流玩摇滚乐队,似乎没有什么大的理想,就想吸引几个校花的眼球。虽说结果不是很乐观,尽吸引了一些牵牛花,但怎么说也充实了无聊的大学生活。就在我和洒哥即将绝望的时候,突然契机出现了。
一所女生比男人人口多的高校邀请我们乐队去参加一个公益演出,结果就是在这个具有历史意义的演出中,我认识了小素。让我庆幸的是高大英俊,潇洒的一塌糊涂,被当时系里所有牵牛花所暗恋的洒哥,在这历史性的时刻,病了。要是一感冒发烧,他拼命也会上的,可惜偏偏是痢疾,俗话说,就是拉稀。要知道,肠子都快拉青的人,是绝对没有力气背着一把电吉他在台上蹦蹦跳跳的。也许是老天帮我,洒哥不在身边的那个夜晚,我第一次牵了小素的手。
事情似乎进展得很顺利,第一次见面聊天之后,居然就能牵到小素的手,这给了我莫大的鼓舞和信心。小素不是个随便的女孩子,她让我牵她的手,只因为和我谈得比较投机,感觉我大哥哥一样亲切。
我牵着她的手围着校园的外墙走了一圈又一圈,从臀部到小腿,都开始胀痛。小素笑我体力还不如她。我心里不服气,很想告诉她,我其实体力好的很,就看用在哪方面。
再次绕到学校门口的时候,小素松开我的手,微笑道:“就这样吧,我要回宿舍了,你也早点回去休息。”小素说话总是简短有力,干脆利落,整体感觉好像是穿休闲装的花木兰。我对小素有些依依不舍,心想可能这次自己真是一见钟情了。上次洒哥兴奋的冲到我被窝里告诉我他对一个女孩子一见钟情,结果被我泼了一大盆冷水,说他是犯了青年痴呆症,居然还相信言情小说里的恶俗情节。看来,很多事情,非自己亲身体验,不然还真难以让人相信。
消耗的所有体能没有燃烧卡路里,却点燃了荷尔蒙,当时的我不知哪里来的勇气,一把将小素拉到墙角,双手握住她的手,激动得哆嗦道:“小,小素…你…今晚…今晚就别回去了!”小素无比惊讶,两只大眼睛铜铃一样,瞪着我片刻,突然挣脱我的手,后退一步,右手食指指着我的头清脆道:“你是坏人!”
说完,小素调头跑进了校园,留下我一个人在学校门口哭笑不得。
我后悔把这个故事告诉了大喇叭洒哥,从此以后,周围的朋友清一色称呼我:坏人。
一转眼,我和小素已经七年,按理说,是该痒的时候了,可偏偏这个时候,她居然还做了个让我不可思议的决定:她要出国深造三年。
她出国前几天,我都还没有想通,总喜欢夜深人静的时候,穿着裤衩坐在窗台上,一边吸烟一边看月亮,心里就纳闷儿:“都不小了,正是生娃儿带崽的光景,出个鸟的国啊?”这情形,后来被小素说成是抽旱烟的老农民感叹庄稼收成不好。
小素终究还是走了,我一个人住着两室一厅的房子,空荡荡的,总觉得少了点什么。我让洒哥搬过来和我一起住,洒哥鄙夷的望了我一眼,懒洋洋道:“你那房间,是少个女人,又不少我这大老爷们儿。”我点点头赞许道:“说得也是!”洒哥故作愁眉苦脸的样子,唉声叹气道:“再说了,最近很多小妹妹对我有点儿盲目崇拜,老换灯笼的往你家里带,我也怕你自尊心受不了啊。”
我决定把另外一间房子租出去。洒哥郑重交待,只能租给女性同胞,而且一定要他审查通过。在洒哥从大卖场给我殷勤的搬回来一袋泰国香米,两壶精制茶籽油,N包白面条之后,我终于顶不住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袭击,口头许诺了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