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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6/18 23:11:51

<DIV Align=center>为了人民的重托
——记云南省第七届人大代表李宗华(汉族)
□ 唐金龙</DIV>
<DIV Align=center>呼马山没有建成垃圾场却建起了世博园</DIV>
初春里的一天。昆明世博园里。在众多的中外游客中,有一位扎蝶结的小姑娘手指着坡地上的林荫,仰头向身边的老人发问:“爷爷,没建世博园以前这里叫什么地方?”
爷爷回答说:“哦,这里以前叫呼马山,据说这个呼马山差点变成了垃圾填埋场。”
“啊!为什么?”女孩黑溜溜的双眸睁得大大的。
呼马山位于昆明市东北部,距市中心仅5.1公里,是昆明的植树造林绿化区之一,它与金殿风景绿化区连成一片,形成了与西山风景绿化区遥相对应的绿化带,对于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维持生态平衡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1991年年初,昆明市盘龙区拟在呼马山修建一个使用期为20年的大型垃圾填埋场。消息传出,立即引起呼马山周边企事业单位职工、村庄百姓的强烈不满,其他市民也一片哗然,怨者居多。西南林学院、重庆建筑工程学院昆明分院和云南省化工专科学校距离拟建的呼马山垃圾填埋场只有400米左右,这三所院校(以下简称“三所院校”)对此举极力反对,联名写成《关于请求制止在呼马山修建垃圾填埋场的报告》,先后向昆明市十几个相关部门信访,并没有引起相关方面的重视。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他们忽然想到了人大代表,认为人大代表是老百姓通过法定程序选派到国家权力机关的使者,肩负着人民的重托,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理应仗义执言,为人民说话,切实维护人民的利益。在这节骨眼上,他们把殷切的目光,投向经常在省人代会上为老百姓的利益鼓与呼的省人大代表李宗华。
1991年3月29日,“三所院校”的领导约见李宗华代表,递给他一份《关于请求制止在呼马山修建垃圾填埋场的报告》,请他向省人大常委会反映一下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这份报告认为,垃圾场应建在远离城镇、人口稀少的偏僻地带,而拟建的呼马山垃圾填埋场,距重庆建筑工程学院昆明分院不到1公里,离云南省化工专科学校400多米,与西南林学院的高位水池最亲近,还不到200米,紧靠人口密集的教学区选址修建垃圾填埋场,其严重后患不言而喻;令人堪忧的事还有,这个拟建的垃圾填埋场位置较高,且位于西北坡分水岭地带,垃圾有害成分将随降雨沿溪沟自东向西排放,最终汇入金汁河,使沿途农作物及河道受到直接污染;而“三所院校”拥有的6口提供生活用水的深井、鲜牛奶产量占昆明市40%的昆明第三农场的饮用水源也会受到垃圾填埋场下渗污水的污染而无法使用;更有甚者,在此处受过污染的地下水向东浸流,往白沙河水库排泄,由此形成更广阔的污染区,昆明市的生活饮用水安全将受到严重威胁…… 报告恳请有关方面坚决制止在呼马山修建垃圾填埋场,保持此地的鸟语花香与祥和安宁。
看过这份报告,又实地进行过详细考察,李宗华代表深深地意识到,在呼马山拟建垃圾填埋场,不仅影响昆明市的市容市貌,也将破坏当地的绿色生态,使周边环境遭受污染。他认为这是一个十分严重而敏感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将会产生追悔莫及的恶果,甚至贻害子孙后代。就此,李宗华赶紧给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写了一封信,并附上《关于请求制止在呼马山修建垃圾填埋场的报告》。他在信中直言:在呼马山修建垃圾填埋场极为不妥!并进一步作了阐述:修建垃圾填埋场一定要考虑安定问题,更要考虑保护环境的问题,呼马山距市中心只有5.1公里,城区又即将漫过呼马山快速向东北郊扩展,而拟建于此的垃圾填埋场距“三所院校”实在是太近,近得让人难以承受,等等。
省人大常委会对此事十分重视,立即派人到盘龙区政府了解情况,并将李宗华代表的来信作为重要信件转昆明市政府处理。
盘龙区建委在接到昆明市政府转来的李宗华代表来信和《关于请求制止在呼马山修建垃圾填埋场的报告》后,与市城建局联合组织有关专家到呼马山开展实地调研,再次进行论证,结论是:呼马山的地质构造及水文地质条件有利于建垃圾填埋场,在此处建垃圾填埋场也符合城市规划。
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促成下,1991年8月24日,昆明市城建局主持召开“关于呼马山垃圾填埋场座谈会”。省环境监测总站的同志认为,呼马山可以建垃圾填埋场,但对环境会有污染;云南省冶金设计院在作呼马山垃圾填埋场设计方案介绍时,特别说明卫生填埋法的优越性与可靠性;盘龙区环卫处介绍了昆明市城市垃圾状况以及在呼马山拟建垃圾场的选址过程,并强调如另行选址建垃圾场将存在经费不足、工作量大等困难;“三所院校”的同志却认为座谈会上介绍的选址呼马山建垃圾填埋场的论证材料证据不充分,环境地质影响评价与事实不符,与会人员对在呼马山建垃圾填埋场可行性的认识分歧很大,无法统一。在座的省人大代表李宗华一直坚持另行选址建垃圾填埋场的意见,话语中留露出几多忧虑:“在呼马山建垃圾填埋场已不仅仅是环境污染的问题了,它还将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他进一步说,此举毕竟还处于准备阶段,就引起了较大的民怨,一旦动起工来,后果将是怎样?大家想过没有?
为了给昆明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过硬的科学依据,李宗华代表接受呼马山附近群众的委托,多方努力,积极协调,组织西南林学院、重庆建筑工程学院昆明分院、云南省化工专科学校、省第一监狱、昆明第三农场的有关专家学者,成立“呼马山垃圾填埋场环境影响调查组”,开展深入广泛的调查考察和全面系统的研究论证。调查组在对呼马山及其周边进行实地勘察和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先后到北京、天津、浙江、广东等地进行考察,了解到了国内一些正在运营中的垃圾填埋场当时的选址修建情况,还收集到了许多国内外关于垃圾处理的技术资料。
1991年11月11日,调查组向昆明市政府提交了总共长达40页的《呼马山垃圾填埋场环境影响调查评价报告》和《国内垃圾场卫生填埋现状及呼马山垃圾填埋可行性调查报告》,并附上相关图表。专家们艰苦细致的科学调研,使原来的在呼马山建垃圾场的选址方案暴露出了论证方法欠科学、可行性不充分等问题。同年12月25日,李宗华代表喜出望外,他收到了来自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处的函告:据昆明市信访局报告,昆明市人民政府决定另行选址建设垃圾场。
呼马山到底还是风水好,总是有人惦记着它。垃圾填埋场没有在这块天然绿色宝地上建成,举世闻名的中国’99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会址却气派十足地落户于此。如今的昆明世博园,繁花似锦,欣欣向荣;绿荫幽情,风姿绰约;蝶飞鸟鸣,生机盎然…… 源源不断的中外游客流连忘返。
<DIV Align=center>“人民选我当代表,不负重托为人民”</DIV>
李宗华代表,是昆明理工大学理学院教授。1988年1月,他当选为云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当年4月召开的云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又选举他为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从此以后的15个春秋岁月里,他连续担任了三届省人大代表和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执教48年、履行代表职务15年之后闲下来了的李宗华,道出了他忠于代表职责、为民仗义执言的衷肠:“人民选我当代表,不负重托为人民。”他进一步解释说,人民选我当代表,是对我的信任和希望,受到信任的人是幸福的,我要为这来之不易的幸福倾注爱心和力量,不辜负人民的希望和重托。
在担任省人大代表和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期间,李宗华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诚恳反映民声,积极议政建言,努力为群众办实事。他经常深入群众深入实地,就关系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先后领衔提出了23件议案,其中有14件议案被大会****团通过列为议案,云南省的地方性法规,有6件就是他提出议案之后,促成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出来的,他是任期内议案提得最多和议案获得通过最多的省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他在15年里提出的70多件意见、建议,大多数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重点办理。李宗华代表提出的这些议案和意见、建议,不仅促成了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以妥善解决,而且为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
云南是一个教育、科技、文化落后于内地发达省份的边疆民族地区,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自1987年停顿后,已经有5年没见启动,广大知识分子对此意见较大。李宗华代表综合群众对此类问题的意见,在征求一些学校党委意见的基础上,又千方百计收集到大量相关数据和材料,据此,他在1992年3月召开的云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领衔提出了《立即启动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并使其转入制度化、正常化的议案》。此件一出手,立即被大会****团通过列为议案,引起了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云南省的职称评定工作不仅得以快速解冻,而且还尽快走上了制度化、正常化的轨道,大大激发了广大知识分子的工作积极性。
1996年6月,为反映老百姓的强烈呼声,李宗华等6位省人大代表向云南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送交了《关于解决昆明市电话座机费过高及服务质量差等问题的建议》。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批准,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根据代表们的要求和有关法律规定,安排李宗华等6位省人大代表于当年8月20日上午约见云南省邮电局和物价局、昆明市电信局和物价局的负责人,就解决昆明市电话座机费过高及服务质量差等问题进行座谈。经过面对面交谈,有关部门决定将昆明市的电话座机费从每月35.52元降为21元,一部电话座机每年节资170多元。见此,全省各州市也降低了电话座机费。随着电话座机费的降低,电话用户不断增加,昆明市电信部门每月仅电话座机费收入就突破5亿元,用户和电信部门由此获得“双赢”,一家新闻媒体称此举为“一条建议价值两亿元”。
收取自行车税已经成为过去,而李宗华代表当年领衔提出的《关于请省政府减免我省自行车使用税的议案》及其督办一事,现在还有人为之津津乐道。
<DIV Align=center>自行车税降下来了</DIV>
2000年3月28日晚上,云南电视台和昆明电视台播发新闻说,昆明市自行车税今年仍收20元。
2000年3月30日晚上,云南电视台和昆明电视台播发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自行车车船使用税税额的紧急通知》,每辆自行车使用税年税额由去年的20元,分不同地区下调为5—8元。
就同一件事,依托同样的媒体上,在仅隔两天的相同时段,发布的却是截然不同的结果。为什么自行车税额会在两天之内出现这么大的变化呢?从惊诧立即转入惊喜的自行车主们,他们中的有些人不久就明白了事情的真相,便不约而同地发出内心的呼喊:“李宗华代表,我们感谢你!”
1999年7月,云南省恢复了已经停止多年的自行车使用税,规定昆明市和玉溪市每辆自行车每年缴使用税20元,其他地区为10元,群众对此反响强烈,普遍觉得收费太高;省人大代表李宗华也是一名自行车主,对此也有同感。他认为,对于有稳定收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说,每年交20元的自行车税应该没有太大的问题,但对于大多数收入较低的企业职工来讲,这笔税费的确是一个不小的负担。
按照政府的部署,昆明市立即组织力量在重要路口设卡建点,拦截过往自行车,向车主征收自行车使用税。但是,偏高的税额一出炉就遇到较强的阻力,征缴双方冲突四起,有些征税点的工作人员还不时与自行车主发生口角甚至肢体碰撞。
一天,昆明市金碧路上的一个自行车使用税征收点。一位老大爷慢悠悠地骑着一辆破旧自行车姗姗而来。收税人员亮出圆圆的红牌向他示意。大爷停下了车,问有什么事,工作人员说:“大爷,请缴自行车使用税。”
“什么?缴单车使用税?”老人一阵诧异:“缴多少?”
“20元。”
“20元?我把车子送你,税也就不缴了。”他把自行车支在收税人员的身边,搓搓手慢腾腾地去了,边走边说:“20元,我这车都还卖不到20元呢。”
老百姓对征收自行车使用税颇有怨气,征税工作步履蹒跚。
来自市民的怨言引起了李宗华代表的注意,又不断有人通过面谈或书信等形式向他述说自行车使用税收得太高、征收自行车使用税不合理、缴费有困难,等等,希望他能积极向政府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意见。
一位家住昆明市东郊的、滇黔桂石油物探公司职工万志明,从东向西骑了10多公里的自行车,来到昆明理工大学找到李宗华,汗流满面地、直截了当地对他说:“李代表,自行车税太高了,我们工资低,缴税有困难,而没有自行车又不行,你为我们反映反映,要降降税,压压价。”
为此,李宗华代表从1999年7月起,整整用了4个半月的时间,采取打电话、写信等方式,委托亲戚、朋友或同事协助他收集有关资料,直到当年11月份,据他对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的调查,得知实行自行车收税的仅有北京市(每年每辆4.5元)、天津市(每年每辆4.5元)、上海市(每年每辆8元)和南京市(每年每辆4元)等少数城市,其他多数省市都没有收取自行车使用税,而昆明市这个经济欠发达的城市,每年每辆自行车收税竟高达20元,这显然不合理,也忽视了老百姓有限的经济承受能力。加之又要向征收工作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且对偷税漏税的检查监督缺乏有效手段,致使好不容易收得的部分自行车使用税款悄然流失。
于是,李宗华奋笔疾书,结合当地人民群众对收取自行车使用税的普遍意见,据事据理写成了一份议案,从接轨各地缴税额度和减轻人民群众负担等角度建议减免自行车使用税。
1999年11月,由李宗华领衔,其他22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联名的《关于请省政府减免我省自行车使用税的议案》,依法递交到了云南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收到这份议案后,及时召开主任会议作了专题研究,认为这份议案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决定将该议案转为建议交省政府尽快办理,要求于2000年1月10日前将办理结果报省人大常委会。
2000年1月6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收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办理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13号建议情况报告》的答复函,信函中说,鉴于征收自行车使用税有法律依据且符合云南省的实际,加之税额合理并得到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仍然坚持执行自行车税费收取20元的规定。
对此答复,22名议案提出人和绝大部分常委会委员强烈不满。在省人代会期间的2000年1月23日,由李宗华牵头的25位代表(均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联名上书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大会秘书处,要求对省政府办公厅、省地税局依法进行询问,并请分管财税的副省长参加。大会秘书处快速反映,专门安排1月25日上午在昆明连云宾馆召开代表询问会。
2000年1月25日上午,连云宾馆二号楼五楼会议室座无虚席,气氛庄重。会议一开始,李宗华委员以自行车使用税征收过重为题,向到会的政府官员连连发问,其他代表(委员)也纷纷坦言,直率地提出自行车税额太高,征管工作要改进,工作成本要降低,宣传工作要加强,出台政策要慎重等问题。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认真回答了代表(委员)们的询问,在充分肯定省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权、体察民情、反映民意,所提问题实事求是、符合实际的同时,感谢代表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监督,并表示会后将对自行车税额和征管问题作进一步研究。
但遗憾的是,2000年3月28日晚上,云南电视台和昆明电视台播发新闻说,昆明市自行车税费今年仍收20元。那些天正在召开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参加常委会会议的委员们,对电视台播发的昆明市自行车不减税的新闻议论纷纷,大家普遍认为,由于自行车的价值较低,新车一般也就200—300元左右,旧车就更便宜了,税额定得如此之高,显然很不合理;经济较发达的上海市,自行车税也只收8元,云南作为老少边穷省份,如果要藏富于民,要减轻人民负担的话,减免自行车使用税是十分必要。委员们一致要求省人大常委会直接向省政府主要领导反映意见,或对省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第二次询问。
省政府主要领导了解到这个情况后,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就此事作了认真研究,决定采纳省人大常委会的建议,于是才有了这样的情形:2000年3月30日晚上,云南电视台和昆明电视台播发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自行车车船使用税税额的紧急通知》,每辆自行车使用税年税额由去年的20元,分不同地区下调为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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