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缘微香:中国人不要太娇气!
写下这个题目后,我就想起了我们的维权意识。如果说我们的维权意识,仅仅是建立在效仿套用西方和美国的吹毛求眦之上,那么我只能认为这样的维权实在是有点小题大作故作娇气。
众所周知,西方和美国的人权问题做得自以为很不错,也因此就有借口对我们国家的人权问题说三道四。也因此,我们国家的某些崇洋媚外西学东用者就可以鸡蛋里面挑骨头,动不动就拿人权说事。而这样虚伪的人权主义者随着我国社会不断发展和维权意识不断提高,从而更加自我膨胀,数量上就有明显的增多趋势。不过,要是以我的眼光来看待这些日益增长并壮大的人权铁杆捍卫者,他们的质量远远没有数量那么可观。也就是说,这些早产的人权主义者,并没有我们想像中那么翅膀坚硬。
相比于西方和美国的维权问题,我们的维权就显得难免故作姿态,甚至出现了那么一部分专门以维权为生的维权人士。这部分人受雇于某公司,专门从事搜寻竞争对手的侵权问题,然后提出来进行变相的竞争打击。也因此,很多时候,我们的维权行为就是为了维权而维权,而维权的目的也不乏动机不纯。
我们的维权还存在严重的放大效应。就拿服务业来说,本来芝麻豆粒般的小事,但经过我们专业的或者非专业的维权人士一搅和,就要被放大被升级成天大的事,甚至上升到人权的层面。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采取正当且适当的方式是应该且必要的。但如果只是因为服务不够周到,就上升到歧视的地步,就明显脱离了维权的初衷。我们维权的目的是为了更好更快地解决问题,而不是得理不饶人扩大事件,非要大赚一笔。
我就觉得,在我们经济还处于发展且长期发展的态势和背景下,作为被服务的对象,没有必要也不应该过多地问则我们自己的公司和企业。我们还不是发达国家,经济不够发达,文化不够发达,而维权问题也要一步一个脚印地来,不可能一口吃成个胖子。实际上也很难一口吃成个胖子,就算真的一口吃成了,也会消化不良。
维权是必须的,但如果我们采取小家子气的娇气姿态,无论什么事都要和维权挂钩。那么,不仅不利于我们更好的维权,反而会加重我们的维权难度。维权是好事,说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权力意识有所提高。但过度的维权意识,总会烙上盲目跟风的印迹,只能加重我们自身的经济负担,只能是打压我们自己的产业。学习西方是好的,但一定要有力地结合我们自己的基本国情,只有这样边学边改才不会流产畸形。而考虑到目前以经济发展为主的国情下,过度夸张的维权行为,反而不利于我们社会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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