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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保单代签名不足取
2010/4/5 8:42:14
  我想为常年在外出差的父亲购买一份长期寿险。由于父亲正好去了外地,要过一段日子才能回来,保险代理人表示,在被保险人签字处,由我代为签字,同样可以通过核保,请问这样可行吗?
  [调查]
  据了解,尽管监管部门严格禁止保单代签名的行为,但在实际投保的过程中,仍有部分消费者或代理人为了图方便采取代签名的方式。为了提高运作效率,保险公司往往核保时不会做详细调查,只是在需要理赔时,才会对被保险人签名进行笔迹核对。即使小张代父签字的行为能顺利通过保险公司的核保环节,但这并不表示保单的最终生效。一旦小张的父亲在保险期内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极有可能以"被保险人没有亲笔签字,保单因此无效"而拒赔。换言之,即使通过核保,该保单仍有可能是一张废单。
  保险专家认为,代签名现象隐含着巨大的道德风险。比如"指定受益人"一栏被代签,如果不是被保险人的真实意愿,可能会发生迫害被保险人骗取保险金的现象。因此,为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在人寿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在为他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合同时,各国保险法一般均要求征得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根据我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当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并非同一人时,购买保险应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如果保险合同中含有死亡责任,被保险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没有亲自签字同意,并确认保险金额的,保险合同无效。因此,针对小张这类情况,专家建议,投保人小张可以先通过电话告知被保险人,以征得其同意;待被保险人亲自签署投保单以后,再将投保材料一并交至保险公司。
  此外,对于投保单上所设定的各种问题,投保人具有如实告知的义务,这包括被保险人的实际年龄、健康状况、既往病史、职业等。
  据了解,不少消费者觉得填写个人资料太麻烦,于是在保单签名后,就将剩余内容交给代理人处理。有些代理人为省事或确保保单能够审核通过,故意忽略掉某些信息,而这可能为日后的理赔埋下"祸根"。比如某女士怀孕期间投保,代理人未在保单上填写其具体怀孕信息,结果日后理赔时,保险公司方面称,怀孕超过一定时间的孕妇不能投保该产品,投保人投保时未如实告知,因此保单无效,拒绝理赔。
  因而消费者在投保的过程中一定要多份谨慎,少份疏忽,认真履行投保过程中的各项要求,遇到疑惑应直接向保险公司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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