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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23 20:47:44
今天去公安局办事,遇见一位强悍的妓女。
当时妓女正在与一位办案警察吵,听了一会儿,明白了事情的经过:警察扮成嫖客与妓女交易,在妓女收钱时,警察将妓女抓获并带到局里。
人证、物证都在,妓女应该认打认罚,没什么可说的。
但这位妓女不同,因为她是一位强悍的妓女。
警察:你钱都收了,而且我把过程都录下来了,你还有什么可说的?
妓女:我这是第一次做。
警察:第一次?谁信。
妓女:信不信由你,反正你不能罚我。
警察:我只能按规定办。
妓女:如果你按规定办,我只能说实话。
警察:当然,我们就是要你说实话。
妓女:我这是第一次,因为你勾引了我。
警察:不许胡说八道。
妓女:我没胡说,本来没想做,但你长得太帅了。
警察:这和我帅不帅没关系。
妓女:当然有关系,你太有魅力了,我没把握住自己。
警察:说正经的。
妓女:我就是说正经的,我原来就是想陪你喝喝酒,但你总是往那方面勾引我。
警察:注意你说话的后果。
妓女:如果你不帅也就罢了,偏偏你长得这么帅,又这么卖力地勾引我,我当然忍不住了。
警察:明明是你主动的。
妓女:主动不主动,也不是由你说了算。
警察:别胡搅蛮缠。
妓女:你最好快让我回去。
警察:回去?你想得倒是轻巧。
妓女:你如果再不放我走,我告你性骚扰。
警察:你胆子还真不小。
妓女:不信你就试试看,你不是有录音嘛。
这时,另外一位警察开口了,他对这位警察说:算了,遇上不要脸的了,让她回去吧。
没想到这位妓女一听这话来劲了。
妓女:你他MA说谁不要脸?信不信我投诉你。
至此,两位警察都没辙了,用手势赶着她说:走,走,你赶紧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