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理财”免费网络账本(帐本),非常活跃的网上账本和理财圈子(www.17lc.net)〖基金圈〗 → 皮海洲:提防政府资金参股创投基金变“摘桃基金”
查看完整版本:皮海洲:提防政府资金参股创投基金变“摘桃基金”
2009/11/30 16:05:29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26日发布《关于实施新兴创投计划、开展产业技术与开发资金参股设立创业投资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实施新兴产业创投计划,扩大产业技术研发资金创业投资试点,推动利用国家产业技术研发资金,联合地方政府资金,参股设立创投基金试点工作。《通知》要求,参股设立的创投基金由国家资金、地方政府资金及社会募集资金共同构成。其中,国家资金参股比例不超过20%,地方政府参股资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国家资金;社会募集资金比例应大于60%;每只基金规模原则上不少于2.5亿元。

  政府资金参股设立创投基金的积极意义显而易见。作为初创期的高科技企业和创新企业来说,它们通常被社会资本与资本所遗弃。通过政府资金参股的形式设立创投基金,服务于、节能环保、电动汽车、新材料、新医药、生物育种和信息产业等新兴产业的初创期企业,对于这些企业的发展无疑是雪中送炭。而且通过政府资金参股的方式设立创投基金,可以使更多的民间资本在政府资金的引导下,积极参与投资新兴产业,以部分解决4万亿投资中民间投资不足和投资乏力的问题。

  但政府资金参股设立创投基金,要防止创投基金变成“灰色基金”、“摘桃基金”的问题。这是一个必须正视的问题。因为在发改委、财政部的《通知》下发之前,中国股市已经出现了这种类似于“灰色基金”或“摘桃基金”的直投现象。

  和政府资金参股设立创投基金一样,券商直投的初衷也是好的。然而,随着公司的发行与上市,券商直投中的问题也就暴露在了投资者的面前。在巨大利益的诱惑面前,一些券商直投完全沦为了“灰色直投”、“摘桃直投”。一些券商利用自己的关系,或者保荐机构的特殊身份,在一些准创业板公司新股发行前,以较低的价格突击买进大量的股份,摘采这些准创业板公司新股发行上市的桃子。有的券商既当这些准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股东,又做这些公司的保荐人,从中牟取巨额暴利。如保荐银江股份上市的海通,其旗下投资公司海通开元以每股5元的价格持有银江股份150万股,目前获利可达8倍。而中信证券旗下的金石投资以8元/股买进的机器人,目前获利也有8倍之多;以13.2元/股买进的神州泰岳,目前市价获利也达8倍。

  这些券商一方面在有关公司发股上市前低价买入,另一方面在作为保荐机构时又竭力提高这些公司股票的发行价格,其保荐机构的公信力荡然无存。

  而与这些券商直投相比,有着国家资金与地方政府资金背景的创投基金,在各种社会关系方面,显然不比券商直投差。可以说,券商直投能从准创业板公司中拿到的好处,有政府资金参股的创投基金都可以拿到,甚至券商直投拿不到的好处,这些创投基金也可以拿到。

  所以,对于政府资金参股设立的创投基金,务必要有严格的监管措施。否则在巨额的利益面前,难保这些创投基金不会沦为第二个“券商直投”,这除了加剧社会的不公平之外,显然也不利于初创期的高科技企业和创新企业的发展,背离了政府资金参股设立创投基金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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