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理财”免费网络账本(帐本),非常活跃的网上账本和理财圈子(www.17lc.net)〖基金圈〗 → 整肃“老鼠仓”应常抓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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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3 12:03:04
    轰动业内的“老鼠仓”抽查逐渐升级,一场针对资本市场从业人员的监管风暴正在到来。

  继今年4月融通的基金张野“老鼠仓”案后,时隔半年,基金业再次爆出更大丑闻。11月初,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原基金经理涂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原基金经理韩刚、刘海三人,涉嫌违法交易,有关部门正在依法进行查处的消息公诸于众。深圳证监局此后正式发布,证实初步发现三人利用非公开信息进行股票操作,涉案账户的金额从几十万元到几百万元不等。目前证监会已对此立案稽查。

  三位基金经理同时被查,成为8月份深圳证监局对基金业突击抽查中现行的“老鼠”,其规模更在中国基金业十一年的历史上尚属首次。但抽查行动并未就此止步,上海证监局拟于近日对上海辖区公司、基金公司进行相关现场检查。抽查范围的扩大,抽查时间的持续,意味着针对证券从业人员的一场更有力度的整肃风暴来临。一时间,证券业内从基金到,从投资人员到部门,颇有风声鹤唳之势。

  让整肃风暴来的更猛烈些,是所有希望证券市场长治久安,希望维护证券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人们的期盼。证监会****尚福林日前曾强调,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能触犯“老鼠仓”、非公平交易和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这三条底线。但就在近年基金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时,基金公司频频爆出丑闻,“老鼠仓”就是突出表现。2007年5月,上投摩根基金经理唐建被监管部门认定其涉案“老鼠仓”;2008年3月,南方基金公司基金经理王黎敏涉嫌“老鼠仓”;2009年4月,证监会对融通基金管理公司原基金经理张野立案,“老鼠仓”再次曝光。“老鼠仓”行为,让建仓的“老鼠们”中饱私囊,损害的却是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伤害的是证券市场的三公原则。因此彻查“老鼠仓”行为,打击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等违法行为和背信行为,当是监管机构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要工作。对于近期的抽查升级,市场中人纷纷为之鼓掌叫好。

  在为这一全的整肃风暴鼓与呼时,我们要反思,为何“老鼠仓”行为屡禁不止,为何老鼠们肆意纵行。可以说,“老鼠仓”行为中外皆有,对于我们尚属年轻的基金业来说,这一现象的背后有多重因素。一是基金公司内部激励机制的局限,近年不断有明星基金经理跳槽到基金,背后的原因除了“理想”之外,最重要的当属公募基金公司激励机制上的缺陷所致,也造成基金经理们通过“老鼠仓”为个人谋利。二是基金经理们掌握着独特的投资优势,拥有无与伦比的信息优势,当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当基金经理职位频频变动,必然造成基金经理们责任的缺失与相应监督制约的放松,“漏洞”一旦出现,“老鼠”就会滋生。三是违规违法成本过低,处罚力度较轻,比如证监会对唐建实施终身市场禁入,没收违法所得152.72万元,并处50万元罚款;对王黎敏实施7年市场禁入,没收违法所得151万元,并处50万元罚款。这样的惩罚力度较轻,无法真正达到“杀鸡骇猴”的效果。

  对于屡禁不止的“老鼠仓”,对于危害极大的“老鼠们”,我们又该如何彻底消灭?实际上,在此次突击抽查之后,各基金公司加强了内部监控,除上班时间手机上交的老规定,有的公司还安装了摄像头,并将监控范围扩大到电子邮件、MSN等,有的公司明令直系亲属不能炒股,旁系亲属炒股要报备等。这种内部控制措施的加强,自然很有必要亦很应该,但更重要的应是,从加强惩处力度上去根治,加大“老鼠仓”的违法成本。一方面要动用刑法等更为严厉的手段。今年2月28日审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规定,“老鼠仓”行为将被付诸刑事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目前查出的三位基金经理是否会最终获刑,我们拭目以待,希望“刑上老鼠仓”的案例不再空白。另一方面,应对基金公司实行“连坐”的制度,发挥真正的震慑所用。此前深圳证监局局长张云东曾提出“连坐”一说,即对于出现利益输送、基金经理建老鼠仓等严重违法违规事件的基金公司,不仅要严厉惩处当事人,而且要追究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领导的责任,对公司也要给予相应处罚,即实行“连坐”。这一“孩子犯错,家长受罚”的制度如果能得以推广落实,对基金业以及整个证券市场维护三公、杜绝“老鼠仓”不无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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