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戴上红领巾的场合是在一个英雄的纪念碑前,英雄的名字叫陈翰章,就出生在敖东这座城市的城西半截河村,牺牲前系东北抗日联军第一路军第三方面军指挥。
一九四一年冬,陈翰章率领三十几名抗联战士,转战于镜泊湖边。因叛徒出卖,被日军重兵包围于镜泊湖东南小湾湾沟村(今黑龙江省宁安县境内),在敌众我寡的情况下,陈翰章率抗联战士浴血奋战,终因弹尽力竭英勇就义。牺牲时年仅二十九岁。为了镇压人民群众的抗日情绪,残忍的日本侵略者还把英雄的头颅割下,游街示众、、、、、、
我与英雄同故乡。多少年来,英雄可歌可泣的壮丽事迹震撼着我。从高高举起右臂向先烈宣誓的那一刻起,我就在心底暗下决心,长大了也要象陈翰章那样当一名英雄。
你还别说,我三十岁的时候,命运还真就安排我当了一回勇救落水儿童的英雄。
那是夏日的一个周末,我带女儿去位于城西南角的南湖游玩。正当我俩在湖边石板路上悠闲地散步的时候,女儿忽然边指边喊:“爸爸!快看,那个男孩掉进水里去了。”
我顺着女儿的手指方向看去,果然有个男孩在湖面上挣扎了一下便沉了进去。此情势不容我有丝毫的怠慢,我甚至连衣服和鞋子都未来得及脱,纵身跳进水深约三米的湖水里。
我的努力总算没有徒劳,男孩得救了。当我把他抱上岸时,他连吐了几口发黄的湖水,之后,连一声感激的话都没对我说,象惹了一场大祸似的低着头转身挤出了围观的人群。没有人认识那男孩,事后我也一直没有见到有孩子的家长来向我致谢,恐怕那男孩回家后压根儿就未敢与家长提及此事。
不管怎样,我做了一件勇敢、起码我女儿认为很了不起的事情。只记得当时有很多的围观群众瞅着我落汤鸡似的狼狈相想笑,女儿捂着嘴,指着我那双给湖水泡胀得大头鱼一般的新皮凉鞋,更是嘎嘎直乐。
说也凑巧,这事被湖边一名巡逻的派出所民警遇见,也许是他多少了解一些我的情况的缘故,便把这事及时反映给了我的上级主管部门及我所居的居民委员会。很快,电视新闻里就播出了那个爱写新闻报道文章的居委会主任写的表扬我勇救落水儿童的稿件;市公安局政治处也破例为我这个“编外警察”下发了一期表扬通报。
到了四十岁的时候,我利用这段记忆写成一篇短小说,投稿至一家很有影响的网站参加精短小说大赛,没成想还真的获了奖。网站的编辑老师还联系我说,小说已被首期推荐到一家杂志发表,目前已通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