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fei0817
2009/6/28 23:40:09
根据自己虚拟的日记改编的一篇小说。日记原文:
完结大约两万字不到,不知道发在这里合适吗?
我姓曲,叫曲青衣。
我知道这个名字在你的脑海里大概会形成怎样的印象,但别急,我要先告诉你两件事情。
第一,我已经说过了,我姓曲,叫曲青衣。
意思是,我虽然是个爬格子混饭吃的,笔下故事的署名也的确是曲青衣,但“曲青衣”并不是笔名。瞧,我的爸爸就姓曲,我的爷爷也姓曲,爸爸的爷爷或者爷爷的爸爸都姓曲。所以我是货真价实的“曲青衣”。
第二,曲青衣是男人。
比起第一条,我相信大多数人更不能接受这个事实。也许我的确是名字娘了点,文笔细了点,可是身份证和身体不会作假。我可以从法学和生物学角度双重证明我的性别。
也许你会说:一个写小说的人,只要管好自己下的蛋就好了,这么费神地介绍自己这只母鸡做什么!但是请原谅,我必须请大家对我的情况有着基本的了解,因为马上要说的故事不是发生在我的小说里,而是发生在我的生活中。然而那件事情,却比小说更让我觉得跌宕曲折,离奇惊险。
故事发生在一个星期一的早晨。作为一个常常需要赶稿到凌晨三四点钟的自由撰稿人,每天的上午都是雷打不动的补眠时间。大约相当于正常人的凌晨——万籁俱寂,好梦方甘。而那一天,我的美梦却被一阵门铃硬生生地打断。我咕哝了一声,把头压进枕头里,希望门外的人得不到回应会自觉地离开,可惜那人显然比我想象得有耐心得多,大有不把电池耗光誓不离开的架势。我被持续刺耳的铃声弄得心烦意乱,直至最后终于睡意全消。我冒火地低咒了一句,不情愿地爬起来向门口走去,看看究竟是哪个混蛋想瞧瞧到底是哪个混蛋这么不知好歹——我的朋友们都知道我的作息以及我极其讨厌在睡饱以前被吵醒的习惯,我想不出他们中的哪一个会明知故犯。
圆圆的孔洞中看到的是一张陌生的面孔。那是一个女人——或者说是个女孩更合适。大概二十出头的样子,留着一头及肩的中长发,戴着一副蓝框眼镜,好像是个学生。她大概是听到了我起来的动静,不再按门铃,静静地等在那里,却是一副忧心忡忡的表情,仿佛有什么事情让她很不安一样。
我皱了皱眉头,打开了门,单刀直入地问她:“有事吗?”也许在某些时候,我还能模仿一下韩正那小子,装装绅士风度,但我说过了,我极其讨厌在睡饱以前被吵醒。
那女孩儿愣了一下,仿佛有些局促起来,她搓揉了两下垂下的双手,迟疑着开口道:“请问,你是曲青衣先生吗?”
看到她小心翼翼的样子,我的火气也不大发得出来,而且此刻的确已经清醒了很多。所以我点点头,回答她:“没错。”我又打量了她一下,有些疑惑:“我认识你吗?”
她摇了摇头,脸色忽然变得有些苍白,她朝我身后望了望:“我……我能进去跟您谈吗?”我挑了挑眉,又看了这个奇怪的女孩子一眼。她似乎真的有重要的事情,一 双眼睛带着点儿哀求地看着我。我暗自叹了口气,向旁边让了开来。她冲了我说了声“谢谢”,侧身进了屋。在看到我客厅的全景时,却有些尴尬地停住了脚步。我耸耸肩,将满沙发的报纸杂志拢起来,随手往旁边一丢:“坐。”同时想着这女孩儿大概没怎么进过男生宿舍。我这里虽然可能比正常男生宿舍乱一点,但至少没到处乱放不该放的东西,若让她看见了满屋子的A片,不知道她会不会吓得落荒而逃?
女孩儿犹豫了一下,慢慢走到沙发的最边缘处坐了下来,我到冰箱拿了瓶可乐递给她,随后清理出她对面的沙发,坐了上去。
女孩拿着可乐,却没有打开,反而放在两手中不停来回搓转着,好像在犹豫着什么似的。我也没催她,已经完全清醒过来的我不动声色地看着这个不速之客。
也不知道把那厅百事转了多少个来回,她终于好像下定了决心,开口说了进屋以来的第一句话。谁知道她说的这第一句话,就差点儿把我惊得从沙发上跳起来。
她说:“曲先生,我杀人了。”
我错愕地看着她,下意识地问了句:“你在跟我开玩笑?”那时候我第一反应是一个成天鬼话连篇的女人关倩。她可以把我拖住连续说上三个小时她遇仙遇鬼的事情——当然,那些事情总是被证明是她兴之所至,瞎编乱造。眼前的女孩莫非有同样的兴趣么?
但她并没有回答,只是咬着嘴唇回视着我,脸上已经没有一丝血色,眼中又是惶恐又是坚决。我看了她半晌,终于确信她恐怕是认真的。我感觉到自己的眉头深深地锁了起来——天,这是什么状况?我的对面坐了一个杀人犯!这个看起来文静秀气的女孩儿,竟然是个杀人犯!
但我还不至于这么容易就慌了阵脚。我平静下来,尽量用平淡的口吻说:“小姐,不管你说的是真是假,你来找我做什么?”
那女孩又迟疑了一下,开口道:“曲先生,我告诉您,但请您一定要相信我。”她顿了顿,慢慢道:“我叫沈梦溪,我……我杀的人是李从嘉。”
即便当时的情况理应十分紧张,但在听到她的名字“沈梦溪”的时候,我还是不由暗笑了起来——这个女孩儿和那本著名的《梦溪笔谈》的作者沈括居然是重名。而当“李从嘉”这三个字传入我耳中时,我未扬起的笑意便已先僵硬在了嘴角。
李从嘉,还有一个更广为人知的名字,叫李煜。
我慢慢皱起了眉毛:“你说的李从嘉该不会是……”
沈梦溪慎重地点了点头:“没错,就是李煜。”
我目瞪口呆:“南唐后主李煜?”
沈梦溪摇了摇头:“是您那本《独自莫凭栏》中的李煜。”
我愣了一下,接着哈哈大笑起来。沈梦溪看着我笑,一时手足无措了起来:“您……您不信?”
我笑着摇了摇头,方才吊在嗓子眼儿的心终于放了下来:“沈小姐,你是我的读者吧?我不得不承认,你来找我的方式很有创意。”
《独自莫凭栏》是我刚刚出版的一本小说,这本书是我第一次尝试以言情为主题,古代为背景写的故事。故事内容其实并没有什么新意,如果你熟知南唐后主和他两个老 婆的那点儿风流韵事,用脚趾头也能猜得出来情节。我会答应动笔写这个故事,完全是经济所迫,外加关倩那个女人的胡搅蛮缠,谁知道一经出版,竟然出乎预料的热卖。以我现在得到的稿费,旷工一整年都没有问题。
这个小姑娘沈梦溪想必也是读了那本小说,才会编出这样一个突发奇想的故事出现在我面前的吧?不错,至少她的说法比关倩的鬼故事有营养。
我似笑非笑地看着她:“沈小姐,你的想象力很丰富,难道也是写小说的?”
谁知沈梦溪拼命摇着头:“不,不是,我真的杀了他!我拿一把匕首割掉了他的舌头,我……我还砍断了他的右手,最后……最后……”
我听得心里一阵不自在——看上去这么文静的女孩子,怎么会有这种血腥的幻想?但面子上,却还是礼貌地说:“沈小姐,非常感谢你喜欢这个故事。我相信你一定是读得很认真……”
“你怎么就不明白呢?!”她忽然激动地站起来,赤红着面颊,挥舞着双手冲我大吼:“我杀了他!我真的杀了那个书里的男主角!”由于动作太大,她手中的可乐在她说话时就滑脱出去,彭地一声撞在了地上。
我被她和可乐吓了两次,心中有些不快,脸色也沉下来了:“沈小姐,玩笑也要适可而止。我很高兴认识你,但我马上还有些私事,就不留你多坐了。”这已经是很明显地逐客令了。
沈梦溪的脸色迅速白了下去,仿佛一下子就呆住了。她呆愣愣地滑倒在沙发上,忽然将脸埋在了两只手中,浑身不可遏止地颤抖起来。良久,我听到她虚弱而带哭腔的声音沉闷地从指缝中传出来:“我杀了他,我真的杀了他啊……”
她抽泣着抬起头,我看见她憔悴的面容和眼角挂着的泪珠,顿时产生了一种自责的情绪。但我立刻又将它强压了下去。
一个陌生的女子,突然闯进家中告诉我,她杀了人,还是我书中的男主角。这太荒谬了。如果这个“沈梦溪”不是另有所谋,便必定是精神有问题。
精神问题!我恍然大悟,一定是这样的!跟身为心理咨询师的韩正呆久了,我也知道这是典型的妄想症状,眼前的女孩可能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她根本分不清楚现实和虚幻!恐怕连她的名字“沈梦溪”,都是她妄想出来的。
我越想越觉得是这个样子,不由苦笑得摇了摇头。一大早的,竟然让我碰到个疯子。
当然,我也知道跟这类人打交道,讲理是行不通的,为今之计只有尽快把这尊大神请走才是当务之急。
我拿定主意,于是走到门口,打开了门——这已经是最不给面子的“送客”表示了。
沈梦溪不断地咬着下唇,放开,再咬,死死瞪着我,仍旧非常不甘心似的。我心里也发毛——韩正告诉过我,有些妄想症病人是会有暴力倾向的,万一她杀不了李煜,就来杀我这个李煜之母可怎么了得?
幸好,过了一会儿,她眼中的光慢慢黯淡了下去,起身,垂着头走出了我的房间。
我暗自松了一口气,心中却有种奇怪的负疚感,大约是对她的同情造成的吧——好好一个姑娘,怎么就得了这样的病,怪可惜的。
我刚唏嘘着要关上门,沈梦溪却忽然回了头,又把我吓了一跳,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已经咬了咬牙,开口道:“我知道您不相信我,没有关系,明天我还会过来,这一次,我会带着证据来。您……您……”她“您”了半天,终于说了句“您到时候就知道了。”转身就跑开了。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她离开的背影——明天还要来?天!还真是要没完没了了。
我想了想,拿起电话,拨通了一个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