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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13 22:06:42

    富人超生从来不差钱     “一胎化”该如何执行

中国计划生育政策80年代初实施严格“一胎化”,30年来,生育政策逐渐出现松动。最近,湖南省政府日前公布的《湖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和终止妊娠保证金收取退还管理实施办法》大幅提高了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该省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不少名人、富人似乎并不在乎这点钱。”

南京什么人在超生

超生在大多数人脑海中的印象是多发生在农村,越穷越生,越生越穷,如此恶性循环。甚至有一种观念认为:那些有钱的素质高的人都不想生,超生的一般都是低素质的穷人。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超生现象也在发生了质的变化,即“超生新贵”的出现,名人富人超生之风愈演愈烈,肆无忌惮,把超生当成了“特权”南京,你四处打听下,生二胎的还很多甚至还有生三个的。

家住龙蟠中路东城水岸小区的包先生家有三个孩子,两男一女。包先生说:“刚开始我们养了个儿子,那时生活也并不怎么富裕,认为生一个小孩压力就够大了。渐渐的,我们生活条件好了,觉得一个小孩孤单,于是又养了两个孩子,罚款很厉害,但是也无所谓,看着三个孩子在一起热闹,心里比什么都开心。”据了解,包先生在珠江路做电脑配置生意,家庭条件非常好,生二胎三胎的时候,交了接近十万块钱的社会抚养费,但包先生并不在乎,认为独生子女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兄弟姐妹多能够培养孩子健康心理。十万块钱对于包先生来说并不算什么,多养了两个孩子,他认为是最大的财富。

常峰(化名)是南京演艺界的明星,家里有一儿一女,他认为在演艺界,生二胎是很正常的事情。常先生告诉记者:“明星中生二胎的很多,郝海东、陈红、孙楠、毛阿敏、杨澜、毛阿敏等都是生二胎的明星,罚款对于我们来说并不算什么,多个孩子,家里就多了一份热闹。反正都是请保姆带,生活也并没有增添多少压力。国内不准生,很多明星都去香港生,这也很正常。”的确,名人生二胎的现象在我们国家还是常见的,其实也不足为奇,他们有的是钱,提高社会抚养费对他们来说,简直不是门槛。

人口压力依然不堪承受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依然面临着更为复杂的人口发展态势。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前提下,本世纪上半叶我国将先后迎来劳动年龄人口、总人口和老年人口三大高峰据了解,我国人口目前仍将以年均800—1000万的速度增长。按目前总和生育率1.8预测,2010年和2020年,我国人口总量将分别达到13.7亿和14.6亿;人口总量高峰将出现在2033年前后,达15亿左右。而且,我国目前地区间人口转变差异较大,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危险。区域间生育水平不平衡,全国仅有上海、北京出现人口负增长。在农村、中西部和贫困地区,群众生育意愿仍然较强,生育水平仍然较高。

今年1月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的人口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表明,低生育水平反弹风险依然存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机制尚未建立、人口计生工作难度加大等问题依然突出。同时,人口快速老龄化问题开始“加剧”。据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2007年全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的数据显示,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已达到8.1%,且人口老龄化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由此带来的老年人居住和生活来源等问题亟待关注。

事实表明,人口数量问题仍然是长期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性问题之一,人口素质、结构和分布问题将逐渐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有专家指出,人口总量持续增长,人口结构性矛盾突出,人口素质总体不高,人口流动与迁移规模庞大,以及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等问题,都将对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社会全面进步产生重大影响,并直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独生子女家庭有六大风险

北京大学人口所教授穆光宗就是反对“一胎化”的学者之一。“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风险家庭,独生子女人口占主体的社会本质上是风险社会。在提倡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其实也进入了一个还没有完全意识到的风险积累和爆发并存的后计生社会,或者说是不得不直面生育率快速并大幅度下降后果的后计生时代。”北京大学人口所教授穆光宗认为,独生子女家庭至少存在“六大风险”。

首先是孩子的成长风险。主要是夭折、重病的风险。尤其对于中老年父母,这是毁灭性的风险。

其次是孩子的成才风险。“独柴难烧、独子难教”。由于父母的爱过分聚焦、期望过高、养教方式不甚科学等原因,如果孩子不成器,老无所靠反成其累。

第三是婚姻的冲突风险。独生子女婚姻家庭的不稳定性非常大的,家庭人际矛盾普遍难以调和,若激化则破碎家庭、单亲家庭将随之增多,从而导致社会不和谐因素增大。

第四是家庭的养老风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独生子女家庭老年父母依然面临生活照料风险、精神赡养风险甚至经济供养风险。

第五是社会的发展风险。独生子女必然要走向社会,除上述风险外,其个性问题、非智力素质发展失衡、缺乏团队合作精神等也使未来社会的竞争力量、协作力、凝聚力受到巨大挑战。

第六是国家的国防风险。一旦发生战事或抗击自然灾害等,需要独生子女及其家庭奉献的时候,可能就是一个“严峻的话题”。

一胎化应严格执行?

据报道,全国人大代表、著名经济学家、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程恩富近日表示:“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应调整为更加严格的‘一胎化’。”理由一是“放开二胎”将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二是独生子女政策并不一定会造成过重的家庭养老负担, “一胎化”生育政策和人口加速老化、家庭负担加大没有必然联系。

“放开二胎”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经济负担的说法,假设人只是一个消费者,生育越多自然对社会和家庭的负担也就越重。但人不仅是消费者,还是生产者;或者在某个阶段是消费者,在另一个阶段是生产者。而且,即使作为消费者,由于年轻人的消费种类比老年人要多,所以它为社会提供的工作也比后者要多,就此而言,一个社会人口构成中年轻人多,反而有利于解决就业问题。而就整个人类来看,人口的快速增长是最近200年才出现的,恰恰在这200年内,人类的整体生活质量达到200年前根本无法比拟的水平。这其中的原因,就在于人类的创造力、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更合理的制度安排。

现在一对年轻夫妇养两至四个老人的情况不是很多,这是因为年轻人的比例在社会人口结构中还相对较高。但随着“90后”的年轻人结婚生子,这种情况就将非常普遍。西方国家建立福利制度时,年轻劳力有余,需要享受福利的老人少,即人口结构是纺锤形的,所以能够支撑福利制度运转。但随着老龄化的进展,生育率持续维持在低水平,人口结构呈倒三角形,即老年人口增加,劳动力减少,西方国家的福利制度也开始出现问题。中国未富先老,要仿照西方现在的福利制度是不可能的,至多只能部分靠社会养老,大部分养老尤其农村养老还得靠家庭。这不可能不造成独生子女过重的养老负担。

人口政策直接关系到人本身的再生产问题,攸关我们每个人的基本利益。因此,在人口问题上,还需要更加科学、务实的态度。在生产得到极大发展、许多产品已经过剩的今天,要进行人口政策的调整,首先要在观念上认识到,人是生产元素而不仅仅是消费元素。

 

TIPS:在江苏,你还符合二胎政策?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一)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 
(二)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安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三)一方系丧偶者,另一方未生育的; 
(四)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五)双方均未生育,依法收养后又怀孕的; 
(六)一方为两代独生子女或者夫妻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七)一方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作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第二十三条 除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外,女方为农村居民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一)一方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二)只生育一个孩子,男方的其他兄弟均无生育条件的; 
(三)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只有一个女孩的(本项规定只适用于女方姐妹中一人); 
(四)男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姐或者妹妹,只有一个女孩的; 
(五)双方定居在人均土地五亩以上(以村计算)的沿海垦区,只有一个女孩的; 
(六)一方以海洋捕捞为业五年以上,现仍从事海洋捕捞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第二十四条 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再生育一个孩子后,其中一个孩子死亡,夫妻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除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其他特殊情形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的,由设区的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在批准之日起七日内报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夫妻双方均为归侨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地区居民,回内地定居不满六年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夫妻双方所生育的孩子均不在内地定居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夫妻一方为本省居民,一方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地区居民或者外国人,本省居民的配偶一方婚前已有的孩子以及双方婚后生育的孩子均不在内地定居的,执行本条例规定时,不计入生育的孩子数。 
第二十六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在女方达到二十四周岁后可以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提出生育申请,经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并领取生育证后方可生育,但属于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婚后即可提出申请。 
夫妻中男方为本省居民,女方为外省居民,婚后居住本省的,可以经女方户籍所在地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婚育证明,向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提出生育申请,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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