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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11 1:25:49

在我要开始讲这个故事之前,我正在月台上等车,时间是下午三点八分,离车到站还有七分钟。
如果打呵欠是一种病毒,我想站台上所有人都已经死机N次了。我当然也不例外,要知道等车是一件可以无聊到抽筋的事情。
可我并不知道,当我打到第五个呵欠的时候,我将会看到一个似曾相识的身影,就在我对面的街上。
我们之间,隔着满街的喧嚣。但在那个瞬间,世界却像是突然安静了下来,我只看见一道纤细的人影在我即将合上的眼帘前闪了一闪……
——如同魔法杖上稍纵即逝的光芒。
然后,仿佛定格的漫画:
明媚的光线,默无表情的人群。
一条没有尽头的街,两个静止的世界。
我和她。

这样的场面,会是某种寓言么?

等我再次睁开眼时,定格的画面却又兀自动了起来,车水马龙呼啸来去,喧嚣如潮水般重新淹没了城市,可对面街上,那个令人怦然心动的身影却已杳然无踪,人流中仿佛还残留着那道倩婉的痕迹。

如此熟悉的痕迹,那会是你吗?

我抬头看天,金黄阳光从树荫里渗漏了下来,打在身上,温暖得像是催化剂。
身体里,记忆在发酵。

哦,对了,忘记说了,现在是仲夏时节哩……
我和拓海第一次见到梅子的时候,就跟现在一样,也是个仲夏时节。

时间是下午三点八分,离车到站还有七分钟,这足够让我想起那些关于梅子,拓海,还有我的故事了。

Minute 1
蝉声。夏天,一如既往的燥热。
收到拓海短信,我正翘课在学校外面的台球室,天闷得像蒸笼,我光着上身,一手扛着球杆,另一只手掏出了手机。
“慕容,放学了,速回教室。”——拓海。
“小魏,快点,该你了。”一个浑身刺满纹身、面目凶悍的青年男子站在球桌旁边,用球杆不耐烦地杵着地面。他叫龙哥,是我们这一片最有地位的混混。
是的,正如你想象的那样,我姓慕容,名魏,一个很有江湖味的姓氏,再加上一个特别有历史质感的名字,这构成了我为数不多的优点之一。
怎么名字也能算是优点吗?
很抱歉,我的优点实在太少,只能像这样滥竽充数了。
因为我只是一个小混混。
当然,如果我这样说会使你感到不爽,那我们可以约个时间,一起出来谈谈。

我竖起了三根指头。
“三分钟?”龙哥指着桌面上凌乱的残局,口气有些不信。
“三十秒。”我白了他一眼。
瞄准,出击。再瞄准,再出击……
就像电影《兵临城下》里面那个苏联传奇狙击手瓦西里一样,我的球杆,例不虚发。
喔,记起来了,台球技术,这也是我为数不多的优点中的一个。

掌声,口哨。
在最后一粒球入洞之后的第五秒,龙哥和他站在一旁围观的小弟们终于合上了嘴巴,给了我一位艺术家应该拥有的东西。
“今天就打到这吧。”我将球杆往桌上一扔,随手穿上了T恤。
“这就不打了?时间还早啊,再打几盘,等会我们一起吃个饭。”龙哥显得意犹未尽。
我摇头,很干脆地说:“学校有事。”
“那好吧。”龙哥也不是一个罗嗦的人,他转身从一个小弟手里接过了一沓钞票,递到我面前。
“你点一下,这是你今天赢我的。奶奶的,上上个月你赢我十局还要用了一个半小时,上个月同样是十局,但你只用了一个小时,这次就更恐怖了,你用的时间只有四十分钟!我靠,你眼睛里是不是装了瞄准器?”
龙哥此时脸上友爱的笑容,很不符合他凶悍的外型。从朋友的立场上,我应该提醒他,他虽然只是一个混混,但同样还是一个很有地位的混混,在自己小弟面前,要多注意形象。
但我不准备这么说,因为这样会让我想起我妈,那个罗嗦得简直要命的女人。

“下次你只需要给我半个小时。”酷酷的,这才是我的风格。
不用点,我直接将钱塞进口袋。你也不用奇怪,我说过我的职业是混混和学生,冒充艺术家只是我的个人爱好,当然,前提是你要觉得我打球是一种艺术的话。
既然是混混,需要的就不仅仅是掌声和口哨了,更需要钱。
因为要做一个优秀的混混并不像你想象中的那么容易,抽烟、喝酒、甚至是止血疗伤,这些都是要本钱的。

“下个礼拜六陪我去趟西城吧,最近那边突然来了几个很嚣张的小子,球技倒是一流,我手下没有人是他们的对手。”龙哥说话的时候眼睛里总是不自觉地闪着凶厉的光,这让他看起来好像是一匹受到攻击的狼。
西城是龙哥的底盘,那里有他十几家场子,除了台球室还有赌场。对于西城的混混而言,龙哥就是那片地域上唯一的王者,犯上者死。
但是现在,又有不怕死的人,要挑战这头狼王的权威了!
这种事以前也发生过,像龙哥口中那种所谓的嚣张的小子,其实就是来替某个势力下战书的,他们挑场的目的有两个:一是试试深浅,二是立威。
龙哥的这潭水很深,想在他的底盘上立威不易,轻者见血,重者封喉。以前处理这种事,龙哥采取的都是雷霆手段。虽然古语有云:两国交兵,不斩来使。但从龙哥以往的种种表现来看,显然这句话在混混界是不成立的。
混混,尤其是一个大混混,你就得狠,只有你比别人更狠更毒,你才能做到更强更大。
这话是当年我入行时龙哥告诉我的,但现在他让我出马,规规矩矩地陪他的敌人来玩两把,用一种很和平很绅士的方式告诉那些人:我们这边也有人,识趣的话你们就别来了。
混混不喜欢和平,更不绅士,龙哥这次要以一种非混混的姿态迎接他的敌人,只能说明那敌人很强大,不到万不得已,不到山穷水尽,他还不想撕破脸皮。

看来,这次来的会是一只猛虎,狼有麻烦了。

龙哥是我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就像那些我为数不多的优点一样,这些年,我一直都很珍惜。
所以,没有考虑,我点了头。

Minute 2
我赶到教室,人已经散了,拓海就站在窗边,出神地看着外面,甚至没有觉察到我的脚步声。
“那是谁?”我问。我们教室在二楼,从最后面的窗户正好能看见位于一楼的教师办公室,顺着拓海的视线,我发现原来那间办公室的窗前也站着一个女生,正背对着我们和老师说话。
“你的动作还挺快的嘛!”拓海惊了一下,看见是我,突然有些尴尬地笑道。
这小子原来也有羞涩的时候啊,我像是突然明白了什么:“你不会是特意找我回来看她的吧?”
“嗯,她是下学期要转到我们班上的女生,梅子。”这是我平生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当拓海站在夏天教室的窗前,在四下流淌的阳光中兴奋地念出了这两个字时,如同吟唱了某句刻录在羊皮古卷上的神秘咒语,我们三个人的命运轨线在这个刹那悄然变化。
如果能预见那些在未来里发生的一切,不知道拓海会不会后悔当时告诉了我她的名字。

“真奇怪,居然还有人进高二了还在转学。”我不屑地说。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我老妈,我对任何女性都不抱好感,尤其是那些年轻漂亮的。
拓海没有在意我的态度,自顾自地说:“但是她真的要转来哩,而且还是从西京来的。”西京是省会都城,从我们舒城出发,至少要坐一天的火车才能抵达。
“我刚刚还带她逛了一下学校呢!”拓海笑笑。
“喔,你是班长嘛。”不要以为混混的朋友也一定是混混,古时候有个叫做段誉的世子,还不结拜了一个叫萧峰的乞丐做兄长吗?
拓海虽然每次考试都能杀入前三甲,但身份毕竟不如世子来得珍贵,何况我慕容魏大好男儿,难道还不如他萧峰一介乞丐?
我和拓海做朋友,也不算辱没了他。

看着拓海因兴奋而不停抽搐的眉毛,我兴趣乏乏地说:“你好象很激动呢?”
“那当然,她可是个大美女哩,属于珍稀品种的那种哦!”拓海朝我眨了眨眼。
少年时代关于女性的话题总是种禁忌,尤其是对自己喜欢的女生,和别人谈话时总要刻意回避。但我和拓海之间就不存在这些顾虑,因为我们是兄弟,就该够坦白,要一辈子肝胆相照嘛。
“是吗?”我假装很有兴趣地探头去望,虽然我根本就不在乎她长得怎么样。可是拓海需要,我还是得配合。
喜欢上一个人,原本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可如果只能把它藏在心里不说出来,时间久了,这份愉快就会变成痛苦。
我不想拓海这样,所以我得分享他的快乐。

“什么嘛,都看这么久了,还是只能看到背影啊。”我揉了揉脖子说,心里却想,光这个背影就已经够祸国殃民的了,要是能从正面看上一眼,那还不得魂飞魄散?这种女人天生就是妖孽。
“如果你真想看,我们可以假借问老师问题混进办公室,怎么样,要不要我跟你去?”拓海怂恿我。
什么嘛,明明是这小子自己想看。
“切,哪有那么麻烦?”开玩笑,问问题,这符合一个混混的正常逻辑吗?
龙有龙道,鼠有鼠道,混混,自然有混混的道道。
我将两根手指伸进嘴里,用力一吹,将空气拉成了一道嘹亮的口哨。
拓海吓了一跳:“慕容,有老师呀!”
切,我才不管呢。不出所料,下面的美女果然回头看我。
无视那个老师眼中的杀气,我和梅子目光相接,彼此的瞳孔里,在这个世上第一次出现了对方的影子。
我一直相信,就在那个瞬间,在距离我们几亿光年抑或几十亿光年远的地方,一定有两颗星球碰撞到了一起,主宰着我们命运的星辰,它们的轨迹从此发生了变化。

谁都不会忘记,谁也都会怀念,在最纯洁的少年时代里,在最明媚的夏日阳光下,在最高亢的蝉鸣声中,曾有过梅子充满好奇的脸,拓海惊慌失措的脸,以及我玩世不恭的脸。
如果很多年后,再回头看这一天的场景,我们的脸上,也许只有……悲伤。

“完蛋了,刚才老师肯定发现我了。”拓海忐忑道。
“怕什么,口哨是我吹的,让他有事冲我来。”我拍着胸脯,义气十足地讲。
“怎么冲你来?”拓海翻了一个白眼,“你又不是我们班的。”
说来真是奇怪,我和拓海从来就没有同过班,但这根本就不影响我们做朋友,而且是做最好的朋友。
不过,我们的友谊来得倒真有些莫名其妙。

镜头切换到高一的某个晚上。
下晚自习后,我和几个狐朋狗友在学校门口的小摊上喝酒。
那晚的风有些大,酒喝得也很闷,谁都不敢多说话,因为我不想说话。
一个小时之前,我刚和那个我勉强叫他“爸”的男人吵了一架,不为什么,就是看他不顺眼,我是专门翘课回家让他不痛快的。
虽然这样也不见得会使我有多开心,但当你恨一个人恨到了及至,想要折磨他时,就不会顾及到自己痛不痛了。
只要摧毁他,哪怕是同归于尽。
“妈的,真想找人干一仗。”我将喝空的啤酒瓶往地上一砸,“哐”的一声巨响,路边的人吓了一跳,怒目张口,眼看几个脏字就要蹦出来。
等的就是你,送上门的出气包。我暗暗摩拳擦掌。
可惜那小子见风使舵的本领实在是高,似乎是意识到势头不对,抑或我身边那几个混混长相太过凶神恶煞,屈服于这种震慑力之下,他竟硬生生将那几个即将在舌尖上炸开的脏字掐灭了。
悬崖勒马之后,他立即将脸上的怒色抹去,装成什么事都没有发生的样子从我们面前走过。
“呸,怂货!”我一个酒肉朋友忿忿地吐了口唾沫,正好砸在了那小子的裤子上。
不过这次他没有丝毫不满,甚至连脸色都没变,似乎那裤子正穿在别人身上,当然,他离开的步伐还是快了点,逃跑的动作也没有原先那么帅了。
“魏哥,要不要追上去揍那小子一顿,给你出出气。”另一个家伙讨好我。
似乎是谁能都看得出来我很不爽,我不喜欢这种给人看穿、尤其是给这帮每次考试分数都稳定在六十分以下的渣滓们看穿,那样只会让我更加不爽。
虽然我也是渣滓中的一分子,但法律并没有规定渣滓不能对自己的要求高一点,所以我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他的提议:“算了,他也没惹我。”
酒越喝越是无味,这种气氛实在不宜再继续喝酒,我站起来:“今天就喝到这,我回家睡觉了。”
这时,前街转角处突然传来了一阵嘈杂。
“魏哥,前边有人打架,我们也过去凑凑热闹吧……”
不等他把话说完,我已经提着酒瓶冲了过去。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拓海,被一群高年级的学生围在中间拳打脚踢,毫无招架之力。
“魏哥,帮哪边?”身边的人有些发虚,毕竟对方是一群人高马大的学长。
“废话,打人多的。”我说这话时,酒瓶已经在一个比我要高的家伙的脑袋上开了花。
不要以为我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你这是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我已经重申了好多次,我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混混,从来就没有想过要做锄强扶弱的大英雄。
混混行事,只求快意,不问善恶。

那一仗干得极为艰苦,我记不清最终有多少拳头砸中了我的身体,更记不得我的皮靴践踏过了多少人的脸,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些体格健壮、久经战阵的高年级学生在我疯子般的打法下全都吓跑了。
那些盘踞在心底的、镇日经年的压抑也终于稍有宣泄,附带的,我头一回建立了我在高中混混界的威名。

“你叫什么名字?”
我拍掉身上的尘土和脚印,准备走人,那个被打得像狗一样的家伙却从地上爬了起来问我的名字。
我转过身,看见他从满脸的血污中挤出的笑容,不由得怔了怔,莫名地伸出手想去扶他,却被他推开了。
“没事,我能行。”他说,嘴角的血却像水管破裂时汩汩往外渗的水。
“我叫慕容魏。”不知道怎么回事,我浑身桀骜的刺在这一刻突然全都不见了。
“我叫拓海,今天谢谢你了。”说完转身走了,颤巍巍的背影在黑夜黑色的风里,如一片卷入海浪的枯叶。
但我知道,他不是枯叶,他的身体虽然看上去很文弱,但骨头却是极硬的。直到他的整个身体都被夜色吞没了,我才意识到,把他形容成狗,实在错得离谱,虽然我仍可以借口说混混的辞藻本来就很匮乏,而且我们出来是在打打杀杀,又不是舞文弄墨,但我依然觉得很愧疚。

第二天从小弟那里得知,拓海原来是学生会的干部,因为在食堂值勤的时候,阻止了那几个高年级学生插队,才被报复的。
原本揍他一顿这个事情就过去了,但我的突然插手直接导致了祸水东引,那几个昨晚被我打得作鸟兽散的家伙今天早晨就已经扬言,要找人好好修理我。
果不其然,中午在街边的小店吃饭,一个刁着烟卷的黄毛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说是有个人想会会我。我回头看见不远处昨晚的那几个败类正得意地冲着我狞笑。
我面无表情地跟着黄毛往外走,放在裤兜里的手紧紧地捏着一把匕首。到门口却发现拓海正在外面等着我。
我没有理他,自顾自地跟着黄毛,拓海也一言不发地跟在我们身后。走了几步,黄毛突然很凶狠地回头瞪着拓海:“你他妈的,跟着我们干什么?这事已经跟你没关系了。”
我这才知道拓海原来不是他们找来的。拓海摇头,指着我说:“这事是我惹的,跟他没关系,你们把他放了,有什么都冲我来。”
黄毛很不屑地冷笑:“你他妈的算什么东西,龙哥要找的人你说放就放?不想死的话赶快滚蛋!”
我没有想到找我麻烦的会是龙哥,我们这一片最负传奇性的混混,在这之前,所有关于他的黑道故事我都耳熟能详。
如同刺猬见到了野猪,我并不是害怕,只是很紧张,这种感觉就像是要去见一个自己崇拜了很久的偶像。
拓海并不知道我此刻的心情,但他仍旧很讲义气地坚持着要跟我同进退。我只盯着他的眼睛看了几秒,就放弃了劝说他离开的打算,因为他眼睛里有很坚定的光芒在闪烁。
等我们在一家地下球厅里见到龙哥的时候,他正光着膀子一个人独自打台球,虽然旁边有很多小弟围观,但没有人有资格上去跟他切磋,如同老虎捕猎的时候,豺狗只有一边干瞪眼的份。
他满身的刺青在纠结的肌肉上起伏,回头冲我们笑的时候,样子就像是香港警匪片里的大反派。
他走近我们,扬了扬球杆问:“会玩吗?”
我点头,拓海摇头。
于是他递给了我一根球杆,笑着说:“那我们玩两把。”他的笑容很大气,十足的老大派头,可是我突然觉得发冷。
“可是龙哥……”对于龙哥的态度,那几个也跟了进来的高年级的学生表示了异议。
龙哥脸色突然一寒,发手就给了他们几个耳光:“一帮废物,连我说话时候的规矩都不懂了吗?”
那几个人登时噤若寒蝉,龙哥没有再理会他们,回过头从地上捡起一把锤子。
“我进一粒球,”他指着拓海对我说,“这锤子就得在他手上砸一下,你先开球。”
我看着龙哥满脸灿烂而残忍的笑容,嘴角突然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至于后来发生的事情——我和龙哥、拓海是如何建立了友谊,那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总之,我知道只要再过三个时辰,龙哥就会把我捧若上宾;而再过五个时辰,拓海又会与我相交莫逆。

这大抵上就是所谓的命中注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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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写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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