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云一别,流水十年
作者:江湖
和她认识的时候,他刚刚二十岁,大专毕业,在家乡一座小县城里每天骑了一辆蓝色的单车穿行在窄窄的街道里。
那时的他喜欢戴了随身听听蔡琴的歌,在蔡琴黑丝绒般幽雅的歌声中让自己的年华在“雾失楼台,月迷津渡”的迷惘中绽放。
那天市里来他所在的单位检查,中间科长急急的走出会场说有份材料写错了,要他重新改好,送进会场。那个年代所有的文字都是人工仔细眷写的。把材料写完后他才有机会进入那个会场,于是他就遇到了她,见到她的那一刻,一缕阳光正柔柔的洒在她白晰光滑的脸颊上,望着她,他感到有一把尖利的刀扎向了自己的心脏,让他产生了短暂的窒息。
走出会场的时候他忽然记起了张爱玲的一句话“与千万人中遇见你想要遇见的人,与千万年中,时间无厓的荒野,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偏巧遇到了。”
几个星期以后,他忽然接到通知说把他抽到市里参加检查团,他以为自己听错了,以他的资历似乎排了五十个人才会轮到他吧,局长告诉他他是市里的分管局长亲自点了名的。
一场没来由的雨稀里哗啦的下个不停,暧昧的天气中最容易滋生****,于是他真的以为自己遇到了自己应该遇到的人,只是他忘记了她已经是一个七岁男孩的母亲,她比他大了整整十岁。
他家里刚刚装了电话,便迫不及待的给她打过去,电话那头的她说话没有任何感情色彩,象是对待自己的下属一样公式化的说“有事明天说。”
挂断电话他就约了海去喝酒,那年的夏天县城里刚刚有了鲜扎啤,两个人要了满满的一桶,任性的企图把所有的青春亲手毁在淡****的液体里,等到最后结帐的时候,收钱的女孩轻轻说了句“两个失恋的男孩好可怜。”
夹杂了酒精的泪水一下子就奔出了眼眶,两个男孩怕女孩看到自己的泪水,低了头把钱丢到柜台上就扭打在一起,一边打一边哭,一边哭一边骂。有人要过来劝架,女孩拦了说别管他们。
第二天他家的电话清晨就响了起来,她的语速很快,告诉他昨天家里人都在不方便,以后他不要给她打电话,她会打给他的。她又说自己马上要出差,要挂电话了。等到电话那头嘟嘟声响了好半天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竟然一句话都没有来的及说。
下班的时候在单位门口他遇到了昨天晚上酒店收钱的女孩,女孩说来送昨天晚上应该找他的钱。他赶紧说那钱不是他的,是海的。然后也不等女孩说话,低了头猛蹬自行车把女孩一直带到海的面前,然后仓惶着逃离开去。他知道自己的天堂里已经有了乘客,多余的位子已是没有了。
女孩后来做了海的新娘。
她的电话象是迷失了方向的数学字符,一天是七点,一天是九点,突然有一天又成了十一点,为了等她的电话,他把家里的电话线扯到自己房间里,为了等她的电话下了班就留在家里不出去,电话铃一响他就神经质的手抖动,母亲开始问他是不是恋爱了,他知吾了不肯回答。
从县城到市里要坐一个多小时的车,她每次都会到车站等他,远远地朝他挥手,他便穿越了满目繁华,洒落了满身的颠簸走向她,那一刻他是感觉到幸福的。
太阳还亮晃晃的踱了步跟身边的白云闲聊的时候,末班车就早早地开走了,于是有一天他去看她的时候,她丢给他一把钥匙,说天气好的时候骑摩托车来吧,他接过钥匙说等有时间我带你去兜风吧,她说好呀,说这句话时他看到她的脸上竟然泛起了孩子般的笑容。
她的单位给她配了手机,他也有了自己的呼机,但是他却不敢再在家里给她回电话,因为父母似乎感觉到了什么,家里的气氛一度的紧张起来,每次晚上回电话他都穿了黑色的拖鞋从五楼上辟里啪啦的跑到大院外面的公话上回电话,寂静的夜空里拖鞋在柏油路上发出清风撞击铁管风铃的声音,手里的烟灰袅娜着开在月光下。
有一次她在烟台开会,下午给他打电话说很想他,他说我现在就去看你,她说好。电话这头的他丢了电话就去找出租车,晚上的十一点他敲响了她房间的门,望着站在门口的他,她一把把他揽在怀里,泪雨磅礴的说“我爱你。”那是他们交往一来她第一次说“我爱你。”
再经典的电影也会从高潮走向结尾,其实他心里很清楚当他们两个人的感情升华到极致的时候,也该是分手的时候了,于是每天清晨起床他都告诉自己爱她少一点再少一点,免的分手的时候自己把自己伤的排山倒海。
父母开始每天催他去相亲,他从不反抗,心不在焉的去了,处心及虑的找个理由回来。
事情来的太突然,他真的有些猝不及防。她单位建集资房的时候,他把自己积攒的两万块钱给了她,一年以后父母忽然查询起他的钱来,钱他自然是拿不出来,更可怕的是父母在他的房间里发现了安全套,因为她不方便带着,便每次由他带了去,本来是藏的好好的,不知道怎么就被父母发现了。
那个周末他被父母反锁在家里,但他偷偷顺了落水管跑出来。就是那天在床上她忽然说“你也有二十五了吧,该结婚了。”他知道他们要分手了。
他趴在床头猛劲的吸烟,她用一种冰冷到悲伤的口气说自己就要去另外一个市的局做正局长了。
他低低的声音说“今天你先走吧。”她不做声穿了衣服轻轻带上门走了。第一次接吻,第一次牵女人的手,第一次说我爱你,第一次做爱,第一次思念,第一次失恋,他把自己所有的第一次都给了她,然而他们还是断了。
他对父母说自己要回母校复习考研,等到自己研究生毕业他就结婚。他想用三年的时间来给自己疗伤。
去母校的前一天正好是她的生日,他坐车去市里给她买了一件绣了蕾丝花边的黑色内衣,有一次逛商场她说很喜欢这件内衣,他便想等她过生日的时候买来送她。
他来到她的单位,把包装好的东西放在了办公室说自己是她的一个亲戚,请他们把东西转交给她。他刚坐上回去的车,她的电话打了过来,她说来了怎么不去办公室坐一下,他却问她怎么知道自己的手机号,她说她问过他的单位才知道他新买了手机。
“什么时候走?”两个人竟然同时说了这句话,声音让两个人一下子跌进了百感交集,一种东西满满地开始融化了滴进他的心里,电话这端他可以清晰的听到她的心跳声。还是她先打破沉默说“自己多注意身体,冬天的时候你最容易感冒了。”
他的鼻子一酸,泪水就滚落了下来,去年的冬天他感冒了还赶来见她,结果在车上发起了高烧,只好半路下车往回赶,她知道以后便赶了去看他,等他打完吊瓶屋外下起了雪,她自己一个人开了车往市里赶,他怕她路上有事情,便站在楼下公话前每隔十分钟打一个电话。那天的雪是那个冬天里最大的一场雪。电话拨到最后他的手指已经僵硬如磐石,但是他却感到一只飞鸟从寒冷中破啼再生。
一场没有到头的爱情,开始的时候不仅仅是缠绵绯恻与闲情春梦,结束的时候也不会是简单的荒凉决绝.
研究生毕业的时候他已经有了自己要娶的新娘,便领了新娘回家看父母,母亲很高兴拉了新娘的手在客厅里拉家常,他打开了电脑看电影,电影的名字叫做“做头”。一部他看了很多遍的电影,只是因为里面关之琳留的发型就是她一直梳的发型。每看一遍他就当作是和她的一次邂逅。
每次看完电影他会想,当初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居然没有留下一点光影交错的纪念,等到断了又要靠了别人故事中的主角做了自己的慰籍。
忽然他的手机响了,是一个混厚的男中音,对方告诉他自己是她的丈夫,她在因公出差的路上出车祸死了,临走时让自己的丈夫把一把车钥匙交给他,因为很久以前她要还他钱,他不要她便说等你结婚送你一辆车吧。
拿着电话的他正好是三十二岁,他们相识了整整十年。然而他一直没能兑现带她兜风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