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还是停了。
最后的一滴啤酒凉凉地划过喉咙,滚进胃里,引出满满一个嗝来。我把空罐子揉成一团,高高举过头顶,标准的定点投篮姿势,那罐子顺从地飞离了我的指尖,在空中划出道完美的抛物线后,稳稳落入垃圾筐内。
然而事与愿违,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罢了,每每的,罐子不是近了便是远了,打在筐边,弹得遥远,除非有特好的心情,否则我会一直等到周围易拉罐堆积的体积大于等于垃圾筐的数倍并造成交通障碍,才来清理残局。
我是一个贼,天生的。
上帝创造了多少人类,就给了他们多少命运。有的人一生晴空万里,就算遇点坎坷充其量也就是个多云,有的人却阴雨不断,就算等到拨开云雾,看见的也只是那“无限好”的夕阳。师傅说人生就是打麻将,开牌天定,之后要怎么打就得看自己的了,只要继续摸牌,就有糊的可能。人要做的,只是找到一套适合自己的牌路,然后微笑着将游戏进行下去,直到自己出局的那天。
这个世界上生存着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贼,肤浅者偷财,层次者偷人,境界者偷心。其实我们和普通人一样,都是在用脑力和体力劳动来满足欲望,过程就像扶贫,不同的只是在角色定位上,我们要主动些罢了。
我是在一个公园的长椅上被师傅捡到的。据当事人回忆,当时他喝得烂醉,躺在长椅上休息,迷糊中有人将一个枕头塞进他的怀里,师傅说到第三声谢谢那人才走的,醒来才发现原来是我,倒也觉得可爱,便抱回家中把我抚养长大。
大致的经过就是这样,只是当中有个细节至今仍存在争议,那便是我始终认为是自己凄凉的哭声将师傅从沉睡中唤醒,而师傅却坚持认为是被我的屎尿臭醒的,理由是他醉酒后睡觉向来雷打不醒,听觉无效,就只能是嗅觉了。对此我提交的辩词是,嗅觉个屁,我就老把好吃的藏到你睡着了才拿出来吃,你哪次嗅察了?......
这个纠纷持续到师傅离开后的第二个清明,我在他的墓碑前作了结案陈词,结果如下:双方各退一步,当时师傅,其实是自然醒的......
我一直觉得这是上天和我开的一个很冷的玩笑,如果当时长椅上躺着的是个知书达理之人,抑或者我没有被送到这张躺着师傅的躺椅上,又或是被送到除了长椅之外的比如石凳石桌,胡同口,天桥上等等,说不定我就会有另一种更好的生存状态。
于是我是十分怨恨那就这样随便决定了我命运的人,很纳闷他(她)把我送给了师傅也会放心,对此师傅的解释是,当时为了应酬,其身着一套高仿真的名牌西服,可能那人就认为他是个有钱人吧。
这句话倒是真的,师傅之后经常有钱拿给我花,并在他离开后留下三块二毛八的巨额遗产,贡我了此残生。
师傅走后我的第一个感觉是以后再也没有人自己懒得洗裤头而偷我的穿了,所谓家贼难防,便是无奈于此。不过最后我还是想通了,命都是师傅的,又何况区区一条裤头尔,于是在那个烧东西盛行的年代,我隔三差五就把自己过了气的裤头烧给师傅,好让他在九泉之下,还能记住我的味道。
我与身居来就有一种超乎常人的能力,那便是在我想要起跳的时候,身体会瞬间变得轻盈无比,使我能达到常人无法达到的高度。利用这个能力,在无数个晚六点儿童节目热播的黄金时段,我飞檐走壁地四处搜寻机器猫,奥特曼,比卡丘的身影,从平房到高楼,从埋伏窗边到迂回厨房......直到有天被师傅发现,他拍着我的脑袋告诉我说:“做事应该讲究方法,目的同样是看电视,你按我告诉你的去那家弄点钱来,我给你买一个电视,那你不就可以舒舒服服地坐在板凳上看了?”于是,我开始了人生第一次的盗窃。
那年我六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