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现在的人心太浮躁,而是能感动我们的东西太少。想想在我们的生命中,有多少人或事能感动得我们热血沸腾,感动得我们撕心裂肺和痛哭流涕?又有多少人或事能涤荡着我们的灵魂,深深地触动我们心底那跟柔弱的神经,至今仍沉重得难以释怀?
然而,2004年开始在网上流传的一篇《疯娘》,一度创造了中国互联网转载和点击的奇迹,这个凄美的故事让网民唏嘘不已泪流满面.据查该文原载于2003年12期<<人生与伴侣>>杂志头条,作者王恒绩称此文迄今已有47家影视公司要求拍摄成影视作品,其中包括央视3个部门,包括张艺谋工作室等.但在2004年4月,王恒绩就将版权卖给了两家影视机构,稿费和版权费相加实数8万余元,加上话剧版权费及其他的转载费共计13万余元,另据报道此后电影版权费曾炒至60万元.目前由苗圃主演的改变电影已拍摄完成,由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和广东话剧院共同编排的大型话剧《疯娘》也已在全国进行巡演。一时间,《疯娘》感动了全国,赚足了无数善良人们的眼泪。
但是,<<疯娘>>竟是抄袭之作!这个所谓的作家和杰出青年亵渎了我们的感动,是对所有善良人们感情和眼泪的巨大欺骗与嘲讽!而这也将成为当今中国文学界最大的剽窃案,足以再一次引起巨大轰动.
接下来,我就将逐步揭开整个事件的真相.
位于河南郑州市的文心出版社,在其出版的1993年第6期<<作文>>杂志头条位置刊发了一篇中学生习作,题目是<<我爱妈妈只一年>>,作者楚河.文章描写的是一位半疯半傻的母亲照顾和保护自己孩子的感人故事,孩子最后明白了母爱的伟大,勇敢地照顾和保护母亲,并且在母亲不幸逝世后发出了"我爱妈妈"的心声,也留下了"我爱妈妈只一年"的遗憾...文章情之真意之切令当时的编辑王素英老师禁不住泪流满面,发表后也在全国中学生当中产生了广泛而积极的影响.鉴于此文的巨大反响和积极的教育作用,文心出版社在同年的第12期<<作文>>杂志头条进行了重刊,后来更有多家出版社将文章收录在了自己选编的作文书中.当时的很多读者更是依然感动至今.这就是王恒绩<<疯娘>>的最初出处。
到底是谁亵渎了我们的感动?相信随着事件的逐渐清晰,这个作家和杰出青年光环下的剽客一定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